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409号
2.2项目规模:2*3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预计在2022年9月2日开始施工,施工工期不超过22天。(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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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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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2号C级检修汽机、灰硫、锅炉标段 |
对2号机组汽机本体轴承、密封瓦、主、再热蒸汽疏水系统阀门、抽汽回热系统阀门、高、低加、除氧器系统阀门、给水泵、电机、前置泵轴瓦及泵组相关阀门检修等;锅炉汽包、水冷壁及联箱检查、过热器及联箱,再热器及联箱、省煤器及联箱、燃烧器、汽水系统管道、阀门、设备检查、一次风机、干渣机、脱销系统、磨煤机等;脱硫系统等进行C级检修。详见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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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2号C级检修汽机、灰硫、锅炉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8.投标人具有近四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期)两台国内300MW或以上等级机组设备C级及以上等级检修合同业绩,业绩必须真实,并提供相关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签字页、合同首页,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7-20 15:17到2022-07-2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