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石角热电2×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建设地点:(清远)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
2.1.2规模:本期工程建设2×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配套建设热网工程。
2.1.3服务期限:根据业主的施工进度计划,本工程要求8月30桩基工程正式开工,每月成桩施工量不少于250根,10月20日完成全场桩基施工,总工期为50天完成合同工作全部内容,如遇土洞、溶洞,工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1.4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完成广东公司石角热电工程2×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图的全部内容。工作内容包括:新建工程中主厂房、汽机基础、燃机基座、余热锅炉、烟囱、集控楼、余热锅炉辅助间等主要建(构)筑物采用桩基。因本标段还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以最终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为准,采用的桩型可能为:Φ800mm冲(钻)孔灌注桩、PHC-600(130)AB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HC-400(95)AB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钻(冲)孔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工作内容包括:场地平整、 桩机准备、进退场、转移,测量,冲孔出渣、清孔、成孔、泥浆池建设、钢筋笼制作、运输、安装、混凝土运输、浇筑、泥浆外运等;配合桩基检测、桩头处理和技术资料整理等。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已完工的桩基施工【桩型包含冲(钻)孔灌注桩和预制PHC管桩】合同业绩。在合同时间和机组容量满足要求的前提下,1份冲(钻)孔灌注桩桩基施工业绩和1份预制PHC管桩桩基施工业绩可合并视为1份合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和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有证书持有者本人双签名,否则为无效证书,具体要求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飘窗提示。
(2)项目经理须具有并提供至少1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桩基施工(包含冲孔灌注桩或预制PHC管桩)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22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29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