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高安、宜丰14MW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江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国电电力高安、宜丰14MW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以下简称“宜丰光伏工程”,地址位于江西省高安市博海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沁园春陶瓷有限公司、江西铭瑞陶瓷有限公司、与宜丰县鹰美(宜丰)制衣有限公司4个厂区的屋面资源建本项目利用屋面面积约为168217.05m2,总安装容量为13.9689MW,系统以10kV或0.4kV电压等级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消纳模式接入电网。
招标范围:EPC总承包人参考可研报告,完成整个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不含组件)、施工(含原屋顶拆除外运、房屋加固、永久生命线、清洗装置)、验收等,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符合备案容量(不低于13.9689MW)、达到关键技术参数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且完成全容量并网送电,并经国家相关部门、电网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竣工验收合格的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人的工作范围由如下文字说明及报价表要求共同确定,以下工作范围除特殊说明外均属总承包单位工作内容:
工期:2022年9月10日开工建设,2023年3月31日所有光伏并入内网发电。具体工期、进度建设方根据招标进度情况进行调整。
2.2其他:由EPC总承包人参考可研报告,完成整个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不含组件)、施工(含原屋顶拆除外运、房屋加固、永久生命线、清洗装置)、验收等,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符合备案容量(不低于13.9689MW)、达到关键技术参数要求、安全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且完成全容量并网送电,并经国家相关部门、电网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竣工验收合格的光伏发电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EPC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01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