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化工智能物流平台配套硬件及系统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网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网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是根据招标人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智能物流平台配套硬件及系统采购的框架协议招标,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各项参数,并按照招标参数及数量进行报价,包括自助签到终端、自助卡口终端、不下车自助检斤终端、防爆型不下车自助检斤终端、工控机、语音对讲主机的采购、安装、及通过在自助类终端设备中安装嵌入式数据采集系统并调试,实现与智能物流平台及现场硬件设备的对接。
投标人须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的各项参数,负责智能物流平台配套硬件及系统供货、安装、加电测试,嵌入式数据采集接口对接智慧物流系统及验收等工作。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自助签到终端 |
详见第五章2.3技术规格要求 |
台 |
31 |
2 |
自助卡口终端 |
详见第五章2.3技术规格要求 |
台 |
44 |
3 |
防爆自助卡口终端 |
详见第五章2.3技术规格要求 |
台 |
2 |
4 |
不下车自助检斤终端(主机) |
详见第五章2.3技术规格要求 |
台 |
44 |
5 |
不下车自助检斤终端(防爆主机) |
详见第五章2.3技术规格要求 |
台 |
3 |
6 |
不下车自助检斤终端(副机) |
详见第五章2.3技术规格要求 |
台 |
31 |
7 |
不下车自助检斤终端(防爆副机) |
详见第五章2.3技术规格要求 |
台 |
3 |
8 |
不下车自助检斤终端(打印主机) |
详见第五章2.3技术规格要求 |
台 |
5 |
9 |
不下车自助检斤终端(打印副机) |
详见第五章2.3技术规格要求 |
台 |
5 |
10 |
自助打印终端 |
详见第五章2.3技术规格要求 |
台 |
9 |
11 |
工控机(含嵌入式数据采集系统) |
详见第五章2.3技术规格要求 |
台 |
29 |
12 |
语音对讲主机 |
详见第五章2.3技术规格要求 |
台 |
15 |
2.1.2其他:
本项目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180个自然日,到期自动解除。
计划工期:计划框架协议生效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终验(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交货期 :框架协议下订单生效后15个自然日内到货。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新疆乌鲁木齐市、陕西榆林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宁夏银川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证明。
(3)如投标人非所投“自助排队终端、自助卡口终端、不下车自动检斤终端、防爆型不下车自动检斤终端”设备(产品)的原厂商,须提供所投“自助排队终端、自助卡口终端、不下车自动检斤终端、防爆型不下车自动检斤终端”设备(产品)的销售类授权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嵌入式的用于物联网或互联网环境下的数据采集软件(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证明。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关于智能物流系统建设或无人值守计量系统建设或发运管理系统建设类的合同业绩,且每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证明,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物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投标设备(产品),仅能有一个投标人参加同一标包投标,且同一品牌投标设备(产品)的原厂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26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02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