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宿州热力公司华瑞二期1.8MWp分布式光伏EPC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宿州热力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宿州热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期工程拟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容量1.8MWp光伏电站,以0.4KV多点分散接入0.4KV母线系统。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项目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工程范围为宿州华瑞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二期1.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检验、验收工作。本招标文件提出对EPC工程的勘测、设计、土建 、供货、保管、安装(含屋顶光伏、配电室 )和调试、验收、并网点电能质量检测、视频监控系统采购安装调试、光伏监控系统采购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本工程是宿州华瑞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容量约为1.8MWp,具体容量需经现场踏勘(不得低于本工程可研收口规定的容量1.8MWp及年发电量要求),投标人根据适合建设的屋顶面积进行测算,该电站采用高效单晶硅组件,采用380V低压并网方式,具体并网数量及并网点应根据现场实际踏勘情况进行优化设计,提出最优投标方案 。
工期要求:2022年11月05日前全部并网发电,总工期为60天,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8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8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8MWp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8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01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