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土山镇。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建设220kV升压站1座,安装2台300MVA(220/35kV)主变。光伏电站各发电单元通过35kV集电线路送至升压站35kV侧,经主变升压至220kV,经1回220kV出线接入 220kV郁秩站,线路长度约15km,送出线路采用2x400mm2截面导线。最终接入方案以本工程的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采用 540Wp单晶双面双玻组件1258712块,直流侧安装容量为679.70448MWp。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安装方式,组件安装角度为20°倾角。安装3048台额定容量196kW组串式逆变器,188台额定容量3.15MVA箱式变电站,4台额定容量2MVA箱式变电站。逆变器容量597.408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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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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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及围栏及设备、材料仓储保管 |
光伏区场内道路、进场道路;场区围栏工程;清障、进出场管理及安保、甲供设备、材料等的卸车、出入退库、包装物清理、保管等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道路及围栏及设备、材料仓储保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供应商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具有至少3项50MW以上光伏项目施工或类似道路围栏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主要页),且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