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湾设计小镇创新中心充电站项目(一期) 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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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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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1-北京张家 湾设计小镇创新 中心充电站项目 (一期) 总承包 |
1、一套 200kW 一托五群管控设备 设备及材料采购; 2、设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试 验、现场标识的布置和安装、平台接入; 3、完成主要服务车辆充电调试、 计费管理系统等内容; 4、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 收、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和竣工验收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 补其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 全过程的施工承包工作; 5、提供云平台服务,云平台需具 备数字人民币通过联通平台与中国银 行结算等功能。 |
30日历天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 1-北京张家湾设计小镇创新中心充电站项目(一期) 总承包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为履行本施工合同,参加本次投标的施工单位(简称投标人) 应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 承包叁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 投标方应提供令招标方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 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 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单位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投标单位目前和近 3 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4) 具有独立处理同类工程地方事宜的能力情况。 财务要求:
1. 投标单位需提供财务状况证明资料,包括近 3 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2. 投标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信誉要求:
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2. 投标方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 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业绩要求:
具有至少 2 个及以上充换电站工程或相关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证明资料)。 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年龄不大于 55 周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7 月 27 日至 2022 年 8 月 2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