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项目名称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常规岛系统设备役前检查技术服务
2.3 招标项目概括
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常规岛系统设备役前检查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工期: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田湾核电站8号机组商运(预计到2027年8月)。
2.4 招标范围
为了减少机组投运后因常规岛设备、管道缺陷引起的非计划停机,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和机组的经济性,并在机组正式投运前建立金属监督机制和文件体系,根据田湾和同行电厂管理经验,拟开展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常规岛系统设备役前检查技术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协助甲方编制金属监督大纲、FAC监督大纲和相关文件,包括收集系统设备和管道的设计与安装资料、整理受检部件结构信息和运行参数、按要求筛选受检部件清单等,并为现场检验项目准备工作大纲和无损检验程序。
(2) 绘制金属监督大纲及FAC监督大纲相关检查项目等轴图册,并在役前检查项目结束后完成勘误升版工作。
(3) 在机组服役前,对FAC监督大纲范围内的弯头、三通、大小头和阀后、节流孔板后、弯后直管段等进行初始壁厚数据采集,同时对相关管道材质进行复核(光谱);对7、8号机组高压加热器传热管及凝汽器传热管进行涡流检查。
(4) 完成金属监督大纲范围内所需试块的设计和加工。
详细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5 项目实施地点
田湾核电站现场
2.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田湾核电站8号机组商运(预计到2027年8月)。
2.7 质量标准
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方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持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2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常规岛系统设备役前检查技术服务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2年07月27日 17时30分—2022年08月05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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