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供热公司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宁电投管网管材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供热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以下简称“项目”)工程是落实集团公司供热板块发展战略部署,响应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蓝天工程”号召的重要环保、民生工程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通过对灵武电厂空冷机组进行高背压供热改造,采用长距离、跨黄河、大温差热泵技术,计划2022年实现二期(单回路)3179万㎡供热面积,向银川市、永宁县、贺兰县等部分城区供热。项目的建设对于促进节能降耗、改善银川市及周边地区冬季空气质量及治理雾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工程建设达到构建“安全、可靠、成熟、经济、先进、节能”的供热体系,实现建设“互联网+供热”的智能化热网项目。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采购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弯头、三通、固定节,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标段供货:长城路、庆丰街等支线所需的预制直埋保温管、预制直埋保温管件、固定节,长度约3.6公里。
2.2其他:
2.1.3交货期:供货期暂定2022年8月30日开始(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最终以招标人批次排产通知为准。
2.1.4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供热预制直埋保温管供货合同业绩2份(单个业绩管径DN1000及以上,长度大于5公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04 17: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