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有限公司化学高盐废水处理设施改造可研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项目名称:平顶山热电化学高盐废水处理设施改造可研项目 采购范围:
1、调查甲方全厂生产用水水质、水量,包括但不限于水库来 水、中水、循环水、消防水、工业水、化学高盐废水、脱硫废水、 厂区生产废水等,摸清水质、水量的变化规律,包括供热期及非 供热期的峰、谷值和平均水平,掌握甲方全厂盐平衡状况。
2、调查甲方锅炉烟温、烟量及烟气中腐蚀性气体浓度,包括 供热期及非供热期的峰、谷值和平均水平。
3、依据甲方机组各项运行参数及调查、试验数据结果, 结合 目前国内先进的废水处理工艺,选择最洽和甲方生产实际的的处 理工艺,提出对化学高盐废水的固化处理方案,编制化学高盐废 水处理设施改造可研报告。
4、通过对全厂生产用水水质、水量的调研,对化学高盐废水 及脱硫工艺水进行水质、水量掺混分析试验。
5、在脱硫用、排水状况及化学高盐废水回用评价的基础上, 对脱硫工艺水及废水系统分析、收集数据,进行浓缩减量试验。 分析采暖期及非采暖期各个阶段,化学高盐废水排入脱硫工艺水 及脱硫废水深度处理的可行性,编制全厂盐平衡及废水综合治理 规划。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费用:1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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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是合法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 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 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 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 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 情形。
6.安全要求:
6.1 未被集团公司、河南公司列为供应商“黑名单”或“严重 不良行为”且在惩戒期内的。
6.2 投标人在近 3 年(投标截止日前 36 个月-- “释义同下”) 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6.3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 全质量环保事故(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三年无事故证明, 或投标人承诺函)。
7.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投标单位股权结构的企业图谱等证明材 料) ;单位负责人或单位高管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标段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及高管关 系图谱等证明材料)。
8.投标人与河南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法律纠纷。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网站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不得存在失信 行为, 或存在严重违约、串标、非法取得中标类行政处罚, 且在 惩戒期内的。
(二) 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 原则上不 再澄清)
1、投标人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乙级,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 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 专项乙级, 或电力工程调试甲级 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有 2 个煤电企业全厂废
水综合治理改造可研业绩或改造承包业绩 (提供业绩合同复印 件) 。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8 月 5 日至 2022 年 8 月 9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