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热电厂输煤系统运行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热电厂输煤系统运行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热电厂。本项目因上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乌海热电厂位于乌海市海勃湾区,装机容量2×200MW,于2005年6月投产,配有一条汽车卸煤沟,一个全封闭条形煤场,7条输煤皮带。现拟对输煤系统运行工作进行外委。
2.2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乌海热电厂。
2.3服务期: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通过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4招标范围:投标方至少需提供26名现场服务人员,完成招标方输煤系统生产设备、设施的运行与检查等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改革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改革后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份火电厂输煤系统运行(或运维)服务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并提供相应发票或中标结果公示等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8月10日9:00起至2022年8月16日17:00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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