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新能源公司宜兴金属非金属、宜兴东田铭塔特丽斯光伏EPC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标段1子项目1概况:
国能新能源公司宜兴市共昌金属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共昌金属光伏项目)由由国能江苏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地位于无锡市宜兴市新丰中路154号江苏省宜兴市共昌金属有限公司厂区内。场区中心地理位置约为北纬31°34’28″,东经119°39’36″。本项目拟建在宜兴市共昌金属有限公司屋顶,可利用屋顶面积达4950平方米,利用单晶545Wp太阳能组件共计734块建设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划装机容量为0.4MWp(实际安装容量为400.03kWp)。本项目并网电压等级为0.4kV,运营期为25年。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共计1个低压并网点接入厂区内配电室低压母线,所发电力由厂区用电消纳,余电上网电量采用计量表与国网独立结算(具体接入方式以接入批复意见为准)。
2.1.2标段1子项目2概况:
江苏新能源公司宜兴非金属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非金属光伏项目)由国能江苏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地位于位于无锡市宜兴市丁山北路46号宜兴非金属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厂区内,场区中心地理位置约为北纬31°15’30″,东经119°49’42″。本项目拟建在江苏省宜兴非金属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屋顶,可利用屋顶面积达15073平方米,项目利用单晶545Wp太阳能组件共计3567块建设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共计5个低压并网点接入厂区内配电室低压母线,所发电力由厂区用电消纳,余电上网电量采用计量表与国网独立结算(具体接入方式以接入批复意见为准)。
2.1.3标段2子项目1概况:
江苏新能源公司宜兴东田电缆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东田光伏项目)由国能江苏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地位于江苏省宜兴市坝塘村99号东北方向90米,处于纬度28.5566°、经度121.5320°。本光伏电站采用单晶硅545Wp光伏组件1476块,计划装机容量为0.80 MWp(光伏组件铭牌总容量为804.42KWp),项目建设在无锡市东田电缆有限公司的厂房屋顶上,占用屋顶1处,占用屋顶面积9396平方米。本项目光伏安装形式为BIPV形式,运营期为25年。本项目利用无锡市东田电缆有限公司厂内配电系统接入,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自发自用比例80%,项目综合电价0.5422元/kWh,以2点并网,项目并网电压等级为0.4kV,光伏电站所发电量主要由无锡市东田电缆有限公司内部消纳,余电上网电量采用计量表与国网独立结算(具体接入方式以接入批复意见为准)。
2.1.4标段2子项目2概况:
江苏新能源公司宜兴铭塔电缆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铭塔光伏项目)由国能江苏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地位于江苏省宜兴市大田路6号c区,处于纬度31.5123°、经度119.7080°。本光伏电站采用单晶硅545Wp光伏组件918块,计划装机容量为0.50 MWp(光伏组件铭牌总容量为500.31KWp),项目建设在无锡市铭塔电缆有限公司的厂房屋顶上,占用屋顶1处,占用屋顶面积3745平方米。本项目光伏安装形式为BAPV形式,运营期为25年。本项目利用无锡市铭塔电缆有限公司厂内配电系统接入,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自发自用比例70%,项目综合电价0.5206元/kWh,以2点并网,项目并网电压等级为0.4kV,光伏电站所发电量主要由无锡市铭塔电缆有限公司内部消纳,余电上网电量采用计量表与国网独立结算(具体接入方式以接入批复意见为准)。
2.1.5标段2子项目3概况:
江苏新能源公司宜兴特丽斯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特丽斯光伏项目)由国能江苏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地位于江苏省宜兴市远大路2号,处于纬度31.4772°、经度119.7188。本光伏电站采用单晶硅545Wp光伏组件1835块,计划装机容量为1.00MWp(光伏组件铭牌总容量为1000.075kWp),项目建设在无锡特丽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屋顶上,占用屋顶3处,占用屋顶面积13508平方米。本项目光伏安装形式为BAPV形式,运营期为25年。本项目利用无锡特丽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内配电系统接入,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自发自用比例70.00%,项目综合电价0.5373元/kWh,以3点并网,项目并网电压等级为0.4kV,光伏电站所发电量主要由无锡特丽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部消纳,余电上网电量采用计量表与国网独立结算(具体接入方式以接入批复意见为准)。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场内检修道路、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土建工程、屋顶荷载鉴定(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消防系统、视频监控、远程监控、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如有)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设备购置、材料采购、一二次接入系统设计并通过电网公司评审、整定计算(需有资质单位盖章)、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涉网调试、并网协议中要求的各项试验、试运行、办理并网、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建设期工程保险(除一切险)工程验收(包含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工程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电子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投标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项目经理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EPC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投标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施工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EPC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8-1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17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