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全厂建筑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苏州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全厂建筑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高新区浒墅关横锦村 2.2规模:总装机容量217兆瓦的2台6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包括2台最大出力约80.1MW燃气轮发电机、1台纯凝出力约42.879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1台最大出力约14.496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2台6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主厂房、屋内GIS配电装置、循环 2.3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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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定额工期(天)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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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全厂建筑工程 |
本标合同工作范围包含苏州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全厂建筑工程施工(含岸边取水泵房及取水流道、管道施工) |
11000.00 |
670 |
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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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7-01-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2台6F级及以上(100MW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全厂建筑工程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2台3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主厂房建筑工程或施工总承包。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需有明确显示机组容量或规模)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土建专业)(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4)需将投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按规定格式)上传至规定端口,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苏州市外资格预审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6)根据苏清办【2022】2号文,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8)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8月11日9:00至2022年08月18日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