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泸定公司硬梁包水电站2022年度临时用地办理技术服务招标人为 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服务进行库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
2.2服务内容:详见2.4。
2.3服务期:计划服务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实际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服务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130公顷临时用地外业现场勘界,内业完成临时用地勘界报告、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临时用地占用基本农田踏勘报告编制130公顷临时用地(18宗地块)编制技术服务报告共计39份,其中临时用地勘界报告18份;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18份;临时用地占用基本农田踏勘报告2份;新、旧临时用地占地分析比较报告1份。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请项目申请并获受理,上报项目资料审查,组织专家现场踏勘,会前专家资料审查及意见修改,申请上会,召开踏勘论证评审会,取得审查意见;根据泸定公司取得的130公顷临时用地批复后编制与前期已取得批复的322.1658公顷临时用地占地分析比较报告,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请项目申请并获受理,上报项目资料审查,会前专家资料审查及意见修改,申请上会,召开分析比较论证评审会,取得审查意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4项及以上的临时用地勘界报告或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或临时用地占用基本农田踏勘报告编制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能反映服务范围页等)。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8月15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8月20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