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河南分公司安阳热电汤阴县城镇集中供热管网二期工程施工Ⅰ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河南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河南分公司安阳热电汤阴县城镇集中供热管网二期工程由 安阳热电有限公司承建并负责经营管理,项目位于安阳市汤阴县安汤新城(乾坤大街以北)。该项目满足安汤新城居民对集中供热的需求。
规模:汤阴县集中供热管网二期工程供热区域为光明路(政泰苑至乾元大街)、易源大道(包含德华路分支)(光明路至东北路)等路段范围内的民用采暖供热工程,管网长度约为2×8km,管径DN600-DN65,配套建设井室等;管网覆盖供热面积267.87万平方米,热负荷107.54MW;在光明路和易源大道末端预留一定面积的远期负荷。本工程计划2022年9月20日开工,2023年6月11日竣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河南分公司安阳热电汤阴县城镇集中供热管网二期工程施工Ⅰ标段。投标方只能中标2个施工标段中的1个标段。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Ⅰ标段施工范围为自光明路乾坤大道口一期管网工程预留DN600接口处开始,向北至光明路新横三街(世外桃源位置)的集中供热管网主线,长度约2×3.5公里,含光明路两侧小区分支管线的土建与安装施工;乾坤大道西侧、新横三街及新城国际五期分支管线在施工范围内。与 河南分公司安阳热电汤阴县城镇集中供热管网二期工程Ⅱ标段分界为易源大道分支阀门井后第一道焊口。
工程内容:(1)高温水管网土建安装工程,包括管网管线的管道及管件、阀门、补偿器等所有附属设备设施安装工作;焊口清理打磨、配合保温补口施工;热控测量仪器仪表安装;管道清理及试压工作;智能热网系统管网上附属部件安装工作;管沟放线测量、开挖放坡、回测找平、回填砂、分层回填夯实、弃方处理、各类支架(墩)安装制作、井室制作等土建工程;破路及道路硬化恢复,绿化移栽及恢复等相关市政工程;管网整体试压、消缺及水冲洗;供热系统的性能试验、调试及试运行,以及在保质期内的消缺工作。
(2)投标方负责标段内热控计量监控仪表安装。
(3)投标方负责工程范围内的绿化移栽及恢复、市政道路破除恢复。
(4)投标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协调道路、绿化、市政、通讯、信号灯、交通设施,因施工原因造成的损坏赔偿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5)投标方负责相关施工许可文件的办理。
(6)投标方负责协调锅检所办理压力管道安装监检证明并承担检验费用。
(7)投标方负责保温管、管件及阀门等甲供材运至现场卸货保管,管道、管件等设备的二次转运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8)堆土场地由投标方自行解决,所发生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9)原则上回填土方现场堆放,投标方负责满足环保要求,外运土方必须经甲方确认,转运费用按合同清单价执行。
(10)投标方应充分考虑局部施工现场条件限制,如电力线路距离过近等引起施工方法、施工费用的变化,其费用投标方报价时应一次性列入投标总价中,不再追加。
(11)投标方负责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施工图范围内全部质量检测项目(含全部焊口要求100%无损检测),并承担检测费用。
(12)工程报价中要按施工量清单报出施工单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GB2资质或2019年6月1日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GB2资质。
(3)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DN600及以上已完工采暖供热管网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竣工证明材料(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4) 投标人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17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8月22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售价: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