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菏泽公司东明县43.6832MW屋顶分布式光伏EPC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菏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菏泽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位于菏泽市东明县,共涉及9个新村,新村屋面结构形式主要以瓦屋面为主,部分屋面为混凝土屋面,房屋建设时间较短,屋面建设条件较好。项目拟采用550Wp单晶光伏组件,组件总数量为79424块,总装机容量为43.6832MWp,采用分区发电,集中并网的方案,就近接入农户配电箱、箱变或低压公用线路,超出现有变压器总容量的部分采用新增柱上变压器,全部接入新建变压器低压侧。本项目采用全额上网的设计模式,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建设。
场址中心经纬度坐标及装机容量表
序号 |
名称 |
场址中心坐标 |
计划装机容量 |
|
东经 |
北纬 |
|||
1 |
武胜桥镇新村 |
115°11′11.39″ |
35°18′59.20″ |
4180kWp |
2 |
菜园集镇新村 |
115°9′2.62″ |
35°21′7.60″ |
5256.9kWp |
3 |
沙窝镇新村 |
115°1′2.77″ |
35°15′54.78″ |
7724.2kWp |
4 |
刘楼镇新村 |
115°3′18.40″ |
35°8′21.84″ |
3687.2kWp |
5 |
大屯镇新村 |
115°11′22.68″ |
35°3′48.60″ |
3600.3kWp |
6 |
小井镇新村 |
115°8′34.41″ |
35°4′56.04″ |
4975.3kWp |
7 |
陆圈镇新村 |
115°10′20.59″ |
35°13′16.94″ |
5841kWp |
8 |
马头镇新村 |
115°7′36.27″ |
35°3′51.59″ |
4389kWp |
9 |
东明集镇新村 |
115°3′22.09″ |
35°9′47.80″ |
4029.3kWp |
合计 |
43683.2kWp |
项目规划建设容量43.6832MW,承包人须确保在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若项目实际并网容量低于43.6832MW,承包人负责在东明县区域摸排其它新农村屋顶资源,补足缺口容量,确保项目2023年6月15日前实际并网容量达到43.6832MW。
2.1.2招标范围:
1.前期工作
负责协调户主、村委会、电网公司、各级政府,完成以下工作:在当地积极宣传招标人光伏电站推广方案,与意向合作户主的洽谈、现场勘察,确认户主安装意向,对户主屋顶实地精确数据测量,组织户主与村委会签订光伏电站委托开发协议,协调发包人与村委会签订光伏电站屋顶租赁协议(留存符合法律要求的相关资料);负责取得接入系统方案及批复、电网消纳意见、屋顶荷载计算、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表、社会稳定评价、职业卫生健康、投资决策阶段技术经济综合评价意见等专题报告,并附带专家意见及各类支持性文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关于项目备案所需各类支持性文件;满足招标人投资决策需要,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投资决策。
2.设计和技术
项目的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接入系统设计、技术规范书编制、竣工图编制等。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含安评、经评等专题报告)已由招标人委托编制,在此基础上深化可研专题报告、勘察设计,最终系统接入方案以电网批复为准。
3.设备和材料供应/采购
整个光伏项目及接入工程、送出工程(如有)全部设备和材料供应、催交、监造、运输、接收、设备验收、保管、二次搬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移交和管理。
4.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开工决策程序;工程开工许可、施工许可证办理以及环境保护方案、安全、消防、职业健康方案等方案的编制与实施;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环境保护与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施工备案;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过程监测。
5.工程保险购买。
6.项目施工
项目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土建工程施工(含临建设施、障碍物、屋顶附着物清理及恢复)、试运行、移交生产、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240 小时试运行、保护定值计算及整定、达设计值投产、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7.电网接入
完成电网并网申请;协助招标人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完成电网公司并网接入。
8.竣工验收
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监督、并网前技术监督、保护定值计算、启动验收、并网验收、环保验收、安全验收(安全专篇)、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包含现场一致性核查、通信、监控、综合自动化控制及远程监视)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通过验收的全部工作。
9.档案管理
工程档案建立、工程档案整理和移交存档。
10.关系协调
负责项目全过程地方关系(含民事关系)协调。投标人须自行到项目建设现场了解情况,完成后填写《现场确认函》,并加盖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公章,提交至投标文件第七章-9.其他资料。投标人须在完成《现场确认函》后,据此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现场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
11.质保期内的服务。
12.其他
完成合同结算、配合发包人上级单位结算审计、配合完成工程决算、完成工程总结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2.2其他: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2022年9月26日启动工作,2023年1月26日完成15MW容量并网发电,2023年07月15日全容量并网发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0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无不诚信行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如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3MWp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类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MWp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3MWp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见第五章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8-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23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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