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比选公告  流标公告  竞标公告  信息公告  补充公告  采购公告  磋商公告  二次公告  1940CIC2P100]-招标公告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2年电子底账等系统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8-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2年电子底账等系统运维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获取招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2年电子底账等系统运维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 971430 并及时出具各类监控分析报告,接收采购人指定的应急工作。按照总局发文“电子底账系统日常运维检查指标规范”的内容,做好电子底账系统日常运维检查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  30  工作日内,中标方将安排运维人员进场驻场。维护服务期:自本项目服务期为3个年度。合同按年度签订,在满足以下条件可续签第23年年度合同:(1)采购人新一年度项目采购预算获得批复;(2)中标人前期服务经验收通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截至评标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 )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

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须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 8 17日至20228 31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线上获取:投标人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以我司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我司

现场及线上报名均需提供以下资料: 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