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新疆公司兵团二师300兆瓦光伏项目光伏区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疆公司兵团二师30万千瓦光伏项目分两部分。
33团项目拟建场地隶属新疆巴州兵团二师33 团境内,场区位于33 团团部西北约16km 的戈壁荒漠处,南邻铁路线和国道G218 线;附近无道路,交通条件较差。拟建区域地貌单元属塔克拉玛干沙漠北缘,地貌单元较为单一,多呈荒漠草场景观。场地地形起伏较大,局部较平缓,地势大致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地表分布有数条大小不等的冲沟。本项目规划用地为409.72 公顷(约6145.85 亩),拟采用540组件,安装14080组支架,直流侧实际装机容量260.1984MWp,本工程新建1 座110kV 升压站,汇集场内光伏装机及储能后,以2 回110kV 线路接至34 团拟建220kV 汇集站实现并网,送出线路均采用LGJ-240 型导线。(最终方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同时配置50MW/100MWh 储能(按25%/2h 配置)。
34团项目拟建场地隶属新疆巴州兵团二师34 团境内,场址位于34团以西约8km 的戈壁荒漠处,北邻格库铁路线和国道G218,南邻新建成乌-若高速公路。附近无可通行的道路,交通条件较差。拟建站址的地貌单元主要为塔克拉玛干沙漠东北边缘区,沙丘、沙梁高低起伏较大,沙丘高差可达3-20m,高大沙丘分布在场地中西部,为固定和半固定,地表植被稀少,沙丘间洼地植被发育。场地周围沙丘高、大,中间较平缓,沙漠区域无道路通行。本项目规划为204.86 公顷(约3073 亩),拟采用540组件,安装7040 组支架,直流侧实际装机容量130.0992MWp。本工程新建1 座35kV 开关站,汇集场内光伏装机及储能后,以5 回35kV 线路接至34 团拟建220kV 汇集站实现并网。(最终方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同时配置25MW/50MWh 储能(按25%/2h 配置)。
2.2本次招标项目为 新疆公司兵团二师30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光伏区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共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
标段1: 新疆公司兵团二师30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光伏区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Ⅰ标段(34团100兆瓦)预招标;
标段2: 新疆公司兵团二师30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光伏区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Ⅱ标段(33团200兆瓦)预招标;
本项目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当同一投标人出现2个标段排序均为第一时,评标时在投标人综合排序的基础上,按照招标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即项目总价最低的原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其他标段的排序。
2.3招标范围:
各标段工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区域建筑工程:组件支架基础、箱变基础工程、集电电缆线路工程(含光伏专用直流电缆、交流电缆)、场区道路、场地平整、接地、防洪、治沙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光伏组件及支架安装,逆变器、箱变安装、接地、发电子方阵系统调试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设备采购:除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支架、视频监控、中高压电缆由招标人采购;其余电缆等设备材料均由投标人采购,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乙供设备、材料,属于华能集团公司框架协议采购范围内的,均须执行华能集团框架采购结果。
3)其他(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合同所有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到货验收、卸货、保管,配合设计院开展设计优化等工作;(2)负责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及配合验收,配合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验收、环境保护监测与验收;配合消防施工安装和检测与验收、施工图在政府职能部门的备案审查;(3)配合并网前与电网有关的手续、工程相关检测及验收、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4)建筑施工及安装工程中甲供、乙供材料及试样的取样、送检和提供报告;按规范委托第三方开展桩基试验检测;(5)设备接地及常规接地装置工程;(6)埋设件的制作、安装;(7)负责本工程所有敷设的电缆、光缆等的接线工作,所有电气设备、集电线路和所有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交接试验,并提供当地供电部门认可的交接试验报告;(8)施工及试运行所必须的安全设施、器具、标牌;(9)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协调临时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施工临时用地征用、施工场地原始地貌恢复、绿化、弃土弃渣处理、防洪设施修筑、线路标识牌采买及安装,一年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包工包料);(10)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所要求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详见招标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计划2022年9月20日开工,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土建基础、支架安装及20MW组件安装等工作,剩余组件安装及调试等工作与国网电力公司送出线路完成时间同步,预计2023年4月30日全容量并网。
5)生效条件:
*本次采购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各标段采购合同生效条件如下:
(1) 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投委会备案;
(2) 招标标的项目取得华能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招标结果未达到生效条件, 投标人产生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3项50MW及以上光伏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施工范围、签字盖章页等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注:按国家相关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 号”要求为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18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8月23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售价: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