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黄台充电站工程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特来电(山东)能源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2.2 规 模: 本项目拟在 黄台发电厂原铝塑管厂区新建充电站一座,包含新增变配电设备、原高低压配电室改造设备以及74套群充设备,详见技术要求。
2.3 标段划分: 华能黄台充电站工程PC项目。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黄台电厂厂区东北侧约300米的原铝塑管厂区(济南历城区工业北路148号)。
2.5 计划工期: 61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包括充电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供货、安装工程施工、高压报装及电力接入、配电改造含照明、配电室改造,厂区接地、照明、消防排水、道路装饰,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防雷、接地、土建施工、性能考核、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工作等;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清单部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设施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1项充电桩PC完工业绩,须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含首页、合同盖章页、反映合同相关内容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建安B证);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建安C 证)。
3.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19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8月29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售价: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