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台山电厂2号机组及7号机组送风机、一次风机、引风机转子组及轴承箱设备外委修理公开招标
2.1.2招标范围:
台山电厂2号机组及7号机组送风机、一次风机、引风机转子组及轴承箱设备外委修理(包含往返运输费用),计划共修复12台次(详见下表)。
序号 |
风机及型号 |
生产厂家 |
部件 |
预计修理数量 |
单位 |
1 |
2号机送风机(FAF26.6-12.5-1) |
上海鼓风机厂 |
转子组 |
2 |
台 |
2 |
2号机一次风机(PAF18-12.5-2) |
上海鼓风机厂 |
转子组 |
2 |
台 |
3 |
2号机引风机(HU26046-222G) |
成都电力机械厂 |
转子组 |
2 |
台 |
4 |
7号机送风机(FAF28-13.3-1) |
上海鼓风机厂 |
转子组 |
2 |
台 |
5 |
7号机一次风机(PAF20-12.5-2) |
上海鼓风机厂 |
转子组 |
2 |
台 |
6 |
7号机引风机(TY680100Y) |
成都电力机械厂 |
轴承箱 |
2 |
台 |
合计 |
12 |
台 |
2.1.3本项目标段(包)划分:1个标段。
2.1.4工期要求:计划检修总工期为1年。
2号机组A级检修计划工期为:2022年10月04日至2023年02月15日;
7号机组A级检修计划工期为:2022年10月25日至2023年01月10日;
具体开工日期根据甲方机组停运时间通知乙方,乙方自收到通知后5天内到现场。合同期内,单台机组转子的修复必须在20天内完成,轴承箱的修复必须在10天内完成(要求天数包含自通知具备运出台山电厂之日起,至修理完毕返回台山电厂现场)。所有检修准备工作须在开工前3个工作日内准备充分。
2.1.5项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已完成的上海鼓风机厂(FAF或PAF系列)和成都电力机械厂(AP或AN系列)风机轴承箱或转子组修理的合同业绩,(在合同签订时间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一份已完成的上海鼓风机厂(FAF或PAF系列)风机轴承箱或转子组修理的合同业绩与一份已完成的成都电力机械厂(AP或AN系列)风机轴承箱或转子组修理的合同业绩可合并算作一份合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风机型号、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修理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8-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30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