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甘肃公司连城发电机组重启无辅助汽源启动系统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部。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 模: 2×330MW机组所配的1×20t/h电极式启动锅炉岛
2.2施工地点: 甘肃省 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河桥镇
2.3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具体以项目单位通知的检修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连城发电公司对1、2号机组进行拆除,3、4号机组2018年4月停机至今,2022年因市场需要,确定机组重启。机组关停后全厂无启动汽源,同时为适应后期的运行情况,提高设备运行的安全性与可靠性,需新安装一台启动锅炉。改造后,冬季机组启动时,可解决无辅助汽源的问题,缩减启动时间,有效保障机组快速安全启动,并快速响应调峰要求。同时在冬季机组停运后,启动锅炉可以解决汽机、锅炉、燃运厂房等汽暖区域无采暖气源造成厂房设备冻坏的问题,为设备防冻和机组启动提供应有的设备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中华人们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资质(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容量不低于20t/h蒸汽电极式锅炉的供货合同业绩。(业绩认定原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业绩必须包含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合同期限、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该业绩为无效业绩);
(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23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8月30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标段"华能甘肃公司连城发电机组重启无辅助汽源启动系统改造项目标段包1"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