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kta氧化铝项目起重设备及电厂检修起吊设施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铝国际印尼曼帕瓦1000kt/a氧化铝项目,详见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起重类设备招标技术统一要求》;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全厂检修起吊设施技术规范书》(编号:F08941S-J8826-01)。
2.1项目类型:设备类
2.2项目地点: 印度尼西亚
2.3供货范围:中铝国际印尼曼帕瓦1000kt/a氧化铝项目氧化铝厂区域16台电动葫芦、5台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4台吊钩桥式起重机、2台手拉葫芦设备及电厂25台电动葫芦、8台手拉葫芦、6台单轨小车设备。详见《起重类设备招标技术统一要求》;《全厂检修起吊设施技术规范书》(编号:F08941S-J8826-01)。
序号 |
子项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台) |
1 |
电厂 |
电动葫芦 |
详见全厂检修起吊设施技术规范书 |
25 |
2 |
电厂 |
手拉葫芦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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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厂 |
单轨小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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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铝土矿堆场、种子分解、母液蒸发、氢氧化铝储仓、预脱硅及溶出及碱液调配、溶出、综合修理车间、备品备件库、氢氧化铝焙烧、放射源暂存库 |
电动葫芦 |
详见起重类设备招标技术统一要求 |
16 |
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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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钩桥式起重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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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拉葫芦 |
2 |
2.4交货期:制造通知后3个月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若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项目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至今具有不少于3个同类型产品类似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和签署日期及(项目验收记录)为准。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4、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证照资格证书以国家相关网站核查为准。
标书获取时间:2022-08-22 09:00——2022-08-28 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