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大渡河主源足木足河与次源绰斯甲河汇口以下2km处,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和金川县境内,上游与规划的卜寺沟电站尾水相接,下游与金川电站水库相接,为大渡河干流规划调整22个梯级的第5个梯级电站,也是干流上游的控制性水库电站工程。双江口水电站主要任务是发电,兼顾防洪,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电站坝址控制面积39330km2,占大渡河总流域面积50.8%。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502m3/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158.3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500m,死水位2420m,水库长度约57.06km,总库容29.42亿m3,调节库容19.17亿m3,具有年调节能力。电站总装机容量2000MW(4×500MW),发电引用流量1064m3/s,保证出力480wm,多年平均发电量77.07亿kw.h。因水电站工程建设需要,现有G317约57km、S220约94km路段需进行复建和新(改)建,G317及S220建设范围内的天然生岷江柏为移植对象。
S220线日部至热脚段新(改)建工程位于马尔康市境内,沿线途径日部乡、康山乡、草登乡、龙尔甲乡、脚木足乡和白湾乡。路线起点位于日部乡集镇附近,顺接日部至色江公路,起点桩号K0+000.00对应原XU06县道K133+400.00,路线沿足木足河河谷向下游展线,路线终点位于梭磨河右岸热足电站附近,与双江口库区复建G317线平交接线。项目路线全长94.458km,其中56km为现有道路改扩建,38.458km为新建。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项目推荐路线沿线共设置桥梁3610m/39座(含蒙岩中桥),占路线长度的3.82%,其中,无特大桥,大桥2768m/16座,中桥740m/20座,小桥102m/3座;共设置涵洞282道;全线共布置隧道6689m/5座,占路线总长的7.08%。其中,长隧道4115m/2座,中隧道2098m/2座,短隧道476m/1座。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等。
G317线复建公路工程位于马尔康市、金川县境内。路线起于马尔康市松岗镇G317线木足沟沟口左岸(桩号K7+100),沿梭磨河、足木足河下行至双江口水电站坝前,跨足木足河后沿绰斯甲河左岸上行,止于金川县观音桥镇505林场附近(桩号K62+200)。工程路线全长50.782km,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40km/h,路基宽度8.5m,采用沥青混凝士路面。工程共设置桥梁7586.9m/68座(其中特大桥662.11m/1座、大桥4337.8m/24座、中桥2457m/38座、小桥130m/5座);隧道21054m/14座(其中长隧道16830m/8座、中隧道4224m/6座);涵洞91道、道班3处、平面交叉12处。工程建设共占地160.83hm2,其中永久占地72.86 hm2,临时占地87.97 hm2。
本项目涉及岷江柏木基本情况见下表。(具体原生地情况见招标附件1、附件2“S220岷江柏原生地基本情况统计表”“G317岷江柏原生地基本情况统计表”)
项目涉及岷江柏木基本情况表
项目 |
合计 |
树高≤30cm |
30cm<树高≤2m |
2m<树高且胸径<5cm |
2m<树高且5cm≤胸径<10cm |
10cm≤胸径 |
|
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G317及S220岷江柏移植 |
计 |
3377 |
62 |
196 |
350 |
495 |
2274 |
G317线复建公路工程 |
3094 |
39 |
191 |
288 |
455 |
2121 |
|
S220线日部至热脚段新(改)建工程 |
283 |
23 |
5 |
62 |
40 |
153 |
为避免工程建成运行后对工程区珍稀保护植物资源的负面影响,在已有经验基础上,本项目将在省道S220线日部至热脚段新(改)建工程、G317线复建公路工程范围内开展岷江柏植株生境调查,对具备移植条件的岷江柏植株进行分类、标号、建卡等,编制《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G317及S220岷江柏移植实施方案》获得相关行政许可,并进行工程性移植试验。本项目岷江柏移入地在马尔康市、金川线一处或者多处按岷江柏适生条件选取。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四川省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和阿坝州环境保护局批复(阿州环审批[2018]3号)、阿坝州生态环境局批复(阿州环审批[2020]98号),开展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G317及S220岷江柏移植等相关工作:
(1)对G317线复建公路涉及的3094株岷江柏、S220线日部至热脚段新(改)建工程涉及的283株岷江柏植株进行分类和标号、建卡,记载移植前的位置、胸径等。
(2)完成G317及S220岷江柏移植实施方案编制并组织专家审查,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手续,含组织报告评审工作。
(3)完成G317及S220岷江柏移植试验施工工作,形成岷江柏工程性移植试验工作成果报告,并通过委托人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含组织报告评审工作。
(4)在岷江柏工程性移植试验工作完成后3年内,对岷江柏开展管护、监测等相关工作。
(5)移栽成活率幼树幼苗(树高≤30cm,30cm<树高≤2m,2m<树高且胸径<5cm属于幼树幼苗)移植成活率大于等于80%,大树(5cm≤胸径<10cm,10cm≤胸径属于大树)移植成活率应大于等于60%。(本项目为移植试验项目,上述成活率要求为过程控制初步指标,最终合格标准以取得主管部门查验合格相关批文为准)。
2.2其他:本项目计划服务期限:暂定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总服务期为44个月(服务截止时间以移植、管护工作全部完成为准)。其中:
(1)2022年10月15日前,完成G317线复建公路涉及的3094株岷江柏、S220线日部至热脚段新(改)建工程涉及的283株岷江柏植株生境调查、分类、建卡,记载移植前的位置、胸径等,编制完成工程性移植试验实施方案,通过专家审查并取得相关行政许可。
(2)2022年10月16日启动现场移植工作,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所有岷江柏木的移植工作。
(4)移植工作完成后3年内,按照要求持续开展管护、监测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林业工程或营造林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林学会颁发的造林施工资质(因各地证书名称不一致,资质证书涵盖造林施工即可,级别为一级或甲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珍稀保护植物移栽保护方案设计及施工合同业绩各1份(单个合同同时包含设计、施工,视为满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和包含业绩要求内容的关键信息页(珍稀保护植物是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发布的《国家重点野生植物名录》中收录的所有植物)。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林业(或园林)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具有珍稀保护植物移植保护方案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林业(或园林)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具有珍稀保护植物移植保护方案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拟任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林业(或园林)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具有珍稀保护植物移植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除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其他技术人员中至少配备3名以上具有林业(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应满足“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内设计单位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联合体成员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内施工单位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拟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由牵头人的人员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8-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9-05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