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清远英德集中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台山电厂清远英德集中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项目
2.1.2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对广东公司台山电厂清远英德东华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并组织评审形成最终成果。项目满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国家和广东省电网的相关要求,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满足项目要求的地质勘察、地形测绘,出具勘测定界报告及原始地形图,对场地内拟建建筑地段的稳定性做出评价,包括搜集拟建工程有关文件、工程地质、岩土工程以及工程场地范围图;初步查明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岩土工程特性、地下水埋藏条件;查明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规模、发展趋势,并对场地稳定性做出评价;对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场地,应对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做出初步评价;季节性冻土地区,应调查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初步判定水和土等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对拟建(构)筑物基础类型、地基处理、岩土改造等提出建议等。
(2)分析项目场址区域太阳能资源,设计项目总体方案。
(3)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1.3本项目承包方式:采用总价承包方式。
2.1.4本项目标段(包)划分:1个标段。
2.1.5服务期限要求:工期要求: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进度要求如下:
(1)投标人在合同签订且收到招标人通知和项目开展所需的必要资料后,20日历日内完成地质勘察、地形测绘并提交相关报告、报表及图件等文件。
(2)投标人在合同签订且收到招标人通知和项目开展所需的必要资料后,30日历日内完成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的编制并组织专家评审。
(3)送审稿评审会后7日历日内,投标人提交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2.1.6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东华镇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具有并提供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具有并提供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4)具有并提供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p及以上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8-31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9-05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