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宁波地区金融网点防盗卷帘门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NBPOST-HW-2022011,
1、项目概况
1.1招标概况:本项目拟启动宁波地区金融网点防盗卷帘门采购项目的采购。
1.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160万元(含税),拟确定1家中标人,采购额以实际订单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二)服务期限:1年(以实际服务期限为准),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终止;在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终止。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合作良好,则合同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各级单位在本单位招标权限内根据招标流程规定进行)。续签金额不高于原采购金额。
(三)相关质量要求:产品须符合公-安安防和国家质量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四)交货期:在收到订单十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设备运抵招标人指定现场,并且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行。
(五)质保期:不少于3年。
(六)报价: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期限内投标人完成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安装、调试、人工、增值税发票、维护费、税金、各类规费等。★投标报价参考设备清单,报统一的下浮率,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七)项目地
(八)需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2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检验检测报告(型检)。
2.2.3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应承诺成交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4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5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6对列入中国邮政集团 浙江省 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2.2.7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2.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线上获取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 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
4.2招标文件售卖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标书缴费
注:招标代理机构仅对
4.3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
4.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09月21日上午10: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