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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巧家县白沟林等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2-09-02     浏览:0    
核心提示: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巧家县白沟林200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巧家县白沟林200MW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002)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海子山(2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003)宁蒗县分水岭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004)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005)宁蒗县木香坪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006)宁蒗县三股水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巧家县白沟林200MW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002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海子山(2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003宁蒗县分水岭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004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005宁蒗县木香坪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006宁蒗县三股水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03日08时30分到2022年09月0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3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能投巧家县白沟林等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集中采购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第一标段:巧家县白沟林200MW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
 
本项目场址位于昭通市巧家县老店镇红土村西南侧、崇溪镇上村北侧山坡地带,场址中心距离县城直线距离约22km。场址地理位置坐标介于东经103°7'1.23"~103°9'3.02"、北纬26°53'29.39"~26°58'5.29"之间,场址海拔高度介于2950m~3200m之间。场址区域内植被覆盖率低,主要为荒草、荒地,无高大林木。场址地形开阔,适宜光伏建设。项目采用540W单晶硅组件,共布置64个方阵,装机容量200MW,规划总占地约5860.6亩(不含架空线路塔基)。
 
本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2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270.95MW,拟建一座220kV升压站,全站装机容量通过10回35kV电缆集电线路输送至220kV升压站。本项目按交流测容量20%预留储能场地,按交流侧容量10%、2小时配置储能系统。本项目包含送出联络线路,拟建一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海坝220kV升压站,导线截面均选择400mm,线路长度约7.2km。
 
第二标段: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海子山(2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五寨乡长海村、中寨村北侧,距永善县直线距离约68km。项目所在地为地理中心坐标位于东经103°28'19.77",北纬27°39'56.52",项目场址海拔介于2850-3154m之间。场址地形平坦开阔,局部地段略有起伏,坡度较平缓,约为5º~10º,局部区域坡度稍大,最大坡度大于35°,总体中间高四周低,场地周围无大的遮挡物。工程区东西向长约5.94km,南北向长约2.62km,占地面积约5300余亩,其中升压站、塔基等建设用地16亩。
 
本项目交流总装机容量199.8MWac,直流总装机容量268.28928MWp。拟建一座220kV升压站。本项目按交流测容量20%预留储能场地,按交流测容量10%、2小时配置储能系统。本项目不包含送出工程。
 
第三标段:宁蒗县分水岭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场址位于丽江市宁蒗县宁利乡沙林村附近的山坡,地理中心坐标介于东经100°22′29〞~101°15′51〞,北纬26°34′54〞~27°55′34〞之间,距宁蒗县城直线距离约18km,距宁利乡直线距离9.6km,海拔高程在3278m—3611m之间。拟建场地地形平坦开阔,局部地段略有起伏,坡度较平缓,约为5º~10º,局部区域坡度稍大,最大坡度大于35°,总体中间高四周低,场地周围无大的遮挡物,总用地面积约1613.94亩(其中升压站9.27亩、储能站3.67亩)。
 
本项目交流总装机容量为70MWac,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84.09MWp。拟建一座110kV升压站。本项目按交流侧容量20%预留储能场地,按交流侧容量10%、2小时配置储能系统。本项目不包含送出工程。
 
第四标段: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场址位于丽江市宁蒗县西布河乡大屋基村、宁蒗县跑马坪乡二村和新营盘毛菇坪村附近山地,地理中心坐标介于东经100.89°~100.93°,北纬27.02°~27.05°之间,距宁蒗县城直线距离约27km,距西布河乡直线距离14.1km,海拔高程在2943m~3151m之间。光伏发电场地大部份位于山梁斜坡地段,地形较缓,坡度约5~20°,少量位于斜坡较陡地段,坡度约20~30°,场地现状主要为斜坡荒地,基本无灌木、乔木生长,生长部分刺梨树。站址总用地面积约3770亩(其中升压站13.78亩,储能场地3.49亩)。
 
本项目交流总装机容量为139MWac,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169.21MWp。拟建一座220kV升压站。本项目按交流侧容量20%预留储能场地,按交流侧容量10%、2小时配置储能系统。本项目不包含送出工程。
 
第五标段:宁蒗县木香坪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场址位于丽江市宁蒗县宁蒗县西川乡沙力村附近的山坡,地理中心坐标介于东经100°40'28"~100°42'25",北纬27°5'56"~27°8'18"之间,距宁蒗县城直线距离约24km,距西川乡直线距离7.3km,海拔高程在3274m—3342m之间。拟建场地由多个地块组成,各地块相对较分散且均位于山地斜坡地带,总用地面积约1476亩(其中升压站15亩)。
 
本项目交流总装机容量为56MWac,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66.42MWp。拟建一座110kV升压站。本项目按交流侧容量20%预留储能场地,按交流测容量10%、2小时配置储能系统。本项目不包含送出工程。
 
第六标段:宁蒗县三股水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场址位于丽江市宁蒗县蝉战河乡三股水村、蝉战河乡沙力坪村委会附近的山坡,地理中心坐标介于东经101°2'11"~101°5'57",北纬26°57'29"~27°0'16"之间,距宁蒗县城直线距离约53km,距蝉战河乡直线距离7.5km,海拔高程在3274m~3342m之间。工程区范围较大,各区域之间地形起伏变化较小,坡度一般为2~35°不等,植被稀少。站址周围无高山遮挡,光线充足,总用地面积约2536.028亩(其中升压站9.27亩、储能站3.67亩)。
 
本项目交流总装机容量为108MWac,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130.01MWp。拟建一座110kV升压站。本项目按交流侧容量20%预留储能场地,按交流侧容量10%、2小时配置储能系统。本项目不包含送出工程。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六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1)本次招标 EPC 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除明确由发包人负责的事项外的其他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电站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除光伏组件及同一支架内上下排组件间连接线、逆变器、主变压器、箱式变压器、GIS 由发包人负责采购外,其他设备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供应和保管,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工程试运行、达标投产、工程竣工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发电场区、升压站、进场及场内道路、备用电源、储能设施、项目生产生活用水等有关本项目勘察、设计及竣工图出版整理、现场技术服务等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竣工图编制,由发包人组织设计评审,评审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本工程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支架、电缆、储能设备、高低压开关柜、配电装置、无功补偿、计算机监控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光伏组件及同一支架内上下排组件间连接线、逆变器、主变压器、箱式变压器、GIS 除外),以及上述设备(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主变压器、箱式变压器、GIS)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中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
 
3)本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标识标牌、电缆沟盖板、厂区围栏和电缆标示桩(符合招标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并满足集团相关标准要求。
 
4)本工程土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光伏组件支架基础、箱变基础、储能设备基础、升压站部分(包括建构筑物、各类设备基础等)、场内 35kV集电线路、接地、截排水、挡护等相关土建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与光伏电站有关的截排水设施,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5)巧家县白沟林 200MW 光伏发电项目工程 EPC 总承包(第一标段)本次招标内容包含 1 回约 7.2 公里的 220kV 架空送出联络线路工作,具体包括不限于:送出联络线路的项目前期工作(包括不限于核准、环评、水保、林勘、草地等报告编制并取得审批)、初步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建安、设备采购、投运验收、征租地及补偿等;本次招标的其他标段不考虑送出工程。
 
6)负责完成项目环境保护工程及水土保持设施(挡墙、护坡、截排水沟、植被恢复和场区绿化等),水保环保监测,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等“三同时”工作。上述工作须满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及验收,通过达标投产验收。
 
7)本项目光伏阵列长期租地和永久征地由发包人办理并承担征(租)地费用。承包人配合发包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调办理本工程土地流转及征地手续,并承担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工作经费。承包人负责临建设施用地以及用地范围之外、超过规划标准部分的赔偿,并负责办理相关临时用地手续,发包人予以协助。
 
8)承包人负责完成质量监督、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环保水保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9)承包人负责完成电站性能试验,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三方性能检验,承包人应予以配合,配合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若性能试验(或第三方性能检验)证明电站性能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的,承包人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
 
10)试运行期间售电收入归发包人,工程生产移交验收前的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由承包人自行向相关单位支付费用。
 
11)设备、材料进场抽样检测工作。承包人应承担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材)进场前的抽样检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2)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三峡集团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工作均由承包人建设、采购或提供,并承担相应费用。
 
(2)工程界面划分
 
1)第一标段:界面划分如下:土建部分:光伏场区以用地范围为界,升压站以围墙为界,送出线路以海坝升压站接入为界,送出线路包括白沟林升压站出线龙门架至海坝光伏电站 220kV 侧构架线路建设、海坝升压站预留间隔建设及系统接入,送出线路及光伏场区用地范围以内和升压站围墙以内的所有土建工程、进场道路的新建或改扩建由承包人负责。
 
电气部分:光伏场区以用地范围为界,升压站以白沟林出线龙门架为界,送出线路以海坝升压站接入为界,送出线路包括白沟林升压站出线龙门架至海坝光伏电站 220kV 侧构架线路建设、海坝升压站预留间隔建设及系统接入,送出线路、龙门架及升压站内、场区间的集电线路所有电气部分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2)第二标段~第六标段界面划分如下:
 
土建部分:光伏场区以用地范围为界,升压站以围墙为界,光伏场区用地范围以内和升压站围墙以内的所有土建工程、进场道路的新建或改扩建由承包人负责。
 
电气部分:光伏场区以用地范围为界,升压站以出线龙门架为界,龙门架及升压站内、场区间的集电线路所有电气部分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3)甲供设备部分:1)甲供设备:光伏组件及同一支架内上下排组件间连接线、逆变器、主变压器、箱式变压器、GIS;2)交货地点:各光伏项目场区(场区具体地点以本合同承包人根据现场进度及实际情况确定);3)交货时间: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确定。
 
2.3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三峡巧家县白沟林200MW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
 
计划总工期3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开工令发出后240天投产发电。
 
第二标段: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海子山(2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计划总工期3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开工令发出后240天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第三标段:宁蒗县分水岭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计划总工期3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开工令发出后180天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第四标段: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计划总工期3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开工令发出后240天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第五标段:宁蒗县木香坪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计划总工期3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开工令发出后180天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第六标段:宁蒗县三股水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计划总工期3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开工令发出后240天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资质条件:
 
①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应具有: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四标段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或以上资质;第三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6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具有 5 项50MW(含)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
 
(3)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在册职工,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近5年具有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的管理经历(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参与本项目多标段投标须提供1名主选和1名备选项目经理,中标后拟任项目经理不可兼任其他项目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2年(2020年、2021年)财务无亏损;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章“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微信号:13522854862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8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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