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屯宝煤矿双齿辊破碎机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疆屯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新疆屯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煤工作面断层较多,现转载机配套的锤式破碎机对大块和硬度较大矸石破碎效果差。大块矸石对主运系统煤仓及胶带机冲击较大,造成煤仓频繁修复且胶带机带面过煤能力急剧减小,带面投入量大。为减少大块对主运系统带来的安全风险,购置并安装使用双齿辊破碎机。该破碎机工作地点上级设备是综采工作面顺槽胶带输送机,下级设备是主运输胶带输送机。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双齿辊破碎机 |
相当于2PLF100/200 |
台 |
1 |
供货明细详见技术要求 |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
2.1.4交货地点:新疆昌吉市硫磺沟镇共青团社区(125县道)屯宝煤矿。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双齿辊破碎机)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双齿辊破碎机的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9-06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9-13 18: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