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能源发电项目 PC 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黄梅 |
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濯港镇程光村 |
建设规模为 2 条日处理能力为 400t 的垃圾焚烧线,配 1 台 20MW 汽轮发电机组 |
2023 年 12 月 31 日焚烧线投运及机组 发电完成 72+24h 试运行移交生产 |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招标文件价 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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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黄梅县环保 能源发电项目 PC 工程总承包 |
黄梅县环保能源发电项目 PC 总承包的工程管理、部分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包 括期间油、水、电、气、药品等供货)、试运行、服务(包括配合性能试验、等级评定、 达标投产、竣工验收) 等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详见附件一工程承包范围及招标工程量 清单。除附件十 发包人提供设备和材料清单外,其余设备均由投标方采购。 1.土建: 主辅工程(除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围墙及 1 号大门、门卫室、垃圾池开挖与 边坡支护、厂区绿化、围墙外边坡支护、厂外取水工程、集控室、展厅、垃圾吊控制室、 参观廊道精装修外均由投标方负责);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包含水质净化工程、地基 处理工程(除工程桩及桩头凿除外均由投标方负责);临时工程: 包含施工电源(箱式变 压器及其基础由投标方负责,容量不低于 1600kVA)、施工水源(招标方提供已建设完成 的水源点,投标方根据自身情况接入)、施工通讯、施工降排水、投标方负责厂外道路与 厂区道路接驳(详见附图)、施工临建、地下水观测井。 2.安装: 除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厂外取水工程外, 均由投标方负责, 包括但不限于: 垃圾焚烧和汽轮发电机系统、垃圾接收处理及助燃系统、除灰渣系统、水处理系统、供 水系统、排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电梯、通风空调(包括中央空调和普通 空调)、门禁系统的安装调试、附属生产工程等系统以及附属设备的安装工作,包括配合 SIS 系统安装与调试。电力系统送出工程由电网公司负责实施, 分界线为升压站外出线 支架搭火点, 其厂内配套的继电保护、通信等系统须符合电网公司相关要求;CEMS 系统 |
计 划 开 始 工 作日期:2022 年 10 月 30 日 投运日期: 2023 年 10 月 30 日竣工 (第二套机 组完成 72+24 小时试运) |
3000 |
序 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招标文件价 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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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须符合当地政府对于环保监测的相关要求; 地磅控制系统须满足地方政府相关监测要 求 。 3.供货范围: 本工程建设所需全部设备的采购(除招标方已采购的垃圾焚烧炉、余热锅 炉、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系统、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垃圾抓斗桥式起重机系统、 渣吊、汽机房行车、生产视频会议、工程项目管理系统、项目运行期的办公信息系统外)、 供应、催交、运输、监造、验收、性能试验配合、现场卸车(包含招标方采购的设备或 材料的现场卸车,二次或多次倒运,不包含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卸车、倒运)、现场仓储保 管(不包含渗滤液处理系统)、发放、移交等均属于投标方的承包范围。 4.服务范围: 负责申办锅炉、压力容器、消防设备、起重设备、电梯和计量装置等国家 强制性检验检测验收和取证; 所有安全阀的校验和备案; 配合完成专项验收: 安全、职 业卫生、环评、水保等, 负责完成专项验收: 消防、档案、防雷接地、单体调试(配合 分系统、整套启动调试)、竣工验收等(招标人配合,资料准备及验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 人承担)。 5.其他: 单体调试、传动试验、联动试验、定值录入、吹管临时设施、锅炉水压、化学 清洗(包括化水系统调试期间的化学清洗) 还包括电缆桥架、管道、钢构、屋顶网架等 二次设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催交、监造、运输、保管、工程竣工决算配合、系统调 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验。包括施工用地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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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 ,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关系的标段,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 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 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 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 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 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 的改进措施。
(3) 在近 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 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电 力国际有限公司或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 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 经营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资格 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 并将查询情况截图
附投标文件内) 。
(5)在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 工总承包壹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 5 年内(2017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至少 2 个已完成的 2×400t/d 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EPC 或 PC 或主体 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签 字页等合同扫描件,并提供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2)近 5 年内(2017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至少 2 个已完成的 300MW等级及以上大型火力发电机组 EPC 或 PC 或主 体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需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签字 页等合同扫描件,并提供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1) 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单台 400t/d 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项 目或 3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工程EPC 或 PC 或主体建安工程
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业绩, 且担任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 务的履历至少 1 个(需提供项目招标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 证明文件);项目经理应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 和安全职业资格证 B 类证书。
2)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 程师或安全评价师或安全工程师或安全员等资质证书, 并有相应 的从业经历。
3)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副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 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近 6 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4)其他要求: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 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 统一查询平台”网站(http://cx.cnca.cn) 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 为准, 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 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9 月 7 日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