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2HDGC021675
2.2 招标项目名称
江苏绿能常规岛厂房岩土工程详勘
2.3 招标项目概括
通过对已有的工程地质资料和本次地质测绘、勘探、野外测试、室内试验、成果分析与计算,查明主厂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实际的或潜在的工程地质问题作出详细评价,获得岩、土工程的设计参数,为设计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和岩土工程方面的资料,并对与设计和施工有关的问题作出评价和建议。
2.4 招标范围
(1)查明常规岛主厂区建筑地段的地基岩土类型、成因年代、深度、分布及工程特性;对岩层应查明风化程度、分布及其特征。
(2) 查明厂址地区的构造特征,如断层的位置、类型、产状、断距、破碎带的宽度及充填胶情况,活动性;软弱结构面(软弱夹层)、岩土层接触面的特性;裂隙的性质、产状、延伸方向、发育程度及充填胶结情况等,并提出治理方案的建议。
(3)查明厂址地区的水文地质特征、地下水的补给、迳流、排泄条件,含水层的岩性特征、含水层的数量、含水层之间水力联系、与地表水水力联系、埋藏深度,水位变化,水化学类型。测定水文地质有关参数。判断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以及对施工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提出防范建议。
(4)查明场地实际的或潜在的不良地质现象,如崩塌、冲沟、洞穴、岸边冲刷等形成、分布、形态、规模、发育程度及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对海岸岸坡、天然斜坡、已存在的人工边坡、填土地基和深基人工边坡作出稳定性分析和评价。计算施工阶段可能出现的基坑渗水量,对开挖基坑支护和工程降水或防渗透方案提出建议。
(5)提供常规岛厂房需提供静态的、动力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和桩基设计参数。提供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参数,提供岩石的矿物和化学成分数据。
(6)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和均匀性;评价地基沉降与隆起;划分场地土类型、建筑场地类别,划分对建、构筑物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判断地基土地震液化的可能性,如存在可液化土层,应确定其液化指数和液化等级,并评价其危害范围和程序,结合工程提出处理建议。
(7)对下一阶段的勘察、工程建设阶段的现场检验和现场监测提出详细建议。
(8)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提供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9)提供主厂区场地的土壤电阻率。
(10)进一步查明勘察区内是否存在断层,如存在应查明其分布、性质及其对场地稳定性的影响,提出治理方案的建议。
(11)查明对建(构)筑物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治理方案的建议。
(12)查明岩土层的时代、成因、类型、深度、分布和变化规律;基岩的岩性、构造、基岩面变化、风化程度、坚硬程度、完整程度和基本质量等级;破碎岩体和软弱岩层的分布和变化规律;查明填土层的回填年代、分布、厚度、物质成分、颗粒级配、均匀性、密实性、压缩性。
(13)提供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参数,并评价岩土参数的可靠性和适用性,提出设计建议值。提供各岩土层的地基承载力和变形参数,预测建(构)筑物的变形特征。
(14)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提供主要岩土层的水文地质参数,提出抗浮设计水位,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评价地下水对设计和施工的影响。
(15)分析和评价建(构)筑物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提出地基基础建议,提出地基处理方案。
(16)确定建筑场地类别,划分对建筑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判断地基土地震液化、软土震陷的可能性。
(17)分析基坑的稳定性,提供基坑开挖的建议坡角,对基坑支护、工程防排水提出建议。
(18)对工程施工期间的现场检验和监测提出建议;对工程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发生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预测,提出监控和预防措施的建议。
(19)分析由于大面积填土而引起的地基沉降,以及因此造成的负摩阻力对桩基的影响,提供负摩阻力系数和减少负摩阻力措施的建议。
(20)针对桩基工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提供可选的桩基类型和桩端持力层,提出桩长、桩径方案的建议及桩基设计参数;
当有软件下卧层时,验算软弱下卧层强度;
分析成桩的可能性,成桩和挤土效应的影响,并提出保护措施的建议;
对欠固结土,应分析桩侧产生负摩阻力的可能性及其对桩基承载力的影响,并提供负摩阻力系统和减少负摩阻力措施的建议;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可液化土层和特殊性岩土的分布及其对桩基的危害程度,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持力层为倾斜地层、基岩面凹凸不平或岩土中有洞穴时,应评价桩的稳定性,并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21)暂估总进尺数为2900m。
(22)三次评审会(两纲、外业验收、最终成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任务书。
2.5 项目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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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服务期限
(1)合同正式生效后1周内,提交经评审的工作大纲和质量保证大纲;
(2)合同正式生效后2个半月内,完成外业工作,并通过外业验收专家评审;
(3)合同正式生效后3个月内,提交经专家评审的最终成果报告。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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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投标人应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6)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7)业绩情况:2017年1月至今投标人须承担过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江苏绿能常规岛厂房岩土工程详勘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2年09月08日16时00分—2022年09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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