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项目概况:
西藏那曲色尼区100MW风电项目位于位于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境内。风电场场址中心点坐标:N31º28.943",E91º58.340",初步规划面积60km2。风电场地形略有起伏,海拔高度为4500m~4750m,场址位于色尼区北部,与色尼县城直线距离约6km,场址附近有G6高速、G109、G317国道通过,交通条件较为便利。本项目初拟总装机容量为100MW。工程任务主要是发电。
【2】招标范围:
(1)可行性研究设计:在整个服务期限内,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程规范,开展那曲100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报告的编制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并负责可研报告通过审查以及取得可研报告审查意见,并按照可研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本)。
(2)风能资源评估报告:收集整理分析场址区测风数据和气象数据,并编制风能资源评估报告。
(3)风电场地形图测量:满足可研设计、核准要件办理以及初设、施工图阶段地形数据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风机位安装场地1:500地形图测量、场内升压站区域1:500地形图测量、进场道路、安装和检修道路1:500地形图测量,风电场其余区域1:2000地形图测量工作,并提交上述地形图测量全部成果数据(含原始数据)。
(4)风电场工程地质勘察:满足可研设计、核准要件办理地质数据向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各个风机位、升压站站址、集控中心等相关工程建筑物的工程地质初步勘察,并提交上述地质勘察全部成果数据。
(5)风电场微观选址:提供满足发包人要求深度的微观选址报告。报告应包括风资源、风机适用性、机位排布敏感因素排查、发电量等相关内容的相关分析,在保证机位点的可行性、合理性、技术性、经济性的基础上,确定项目收益相对最优的微观选址方案。
(6)按照国家及西藏自治区风电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结合西藏近期核准风电项目实际情况,完成工程核准所需的专题专项报告编制并负责取得审查批复意见,以及相关的技术支撑文件和配合服务工作,主要有: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报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或取得压覆矿证明,取得项目不涉及军事区、飞行区、神山圣水等证明或批复文件、取得项目场址与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的关系证明等证明或批复文件。
(7)承担工程核准前各类专题审查会、咨询会及设计联络会的会务工作,并承担相关咨询和审查费用。
(8)编制工程核准所需的项目申请报告,并配合发包人取得项目核准文件。
(9)凡是国家、自治区规程规范所要求和发包人所要求的,与该风电项目可研阶段和工程核准相关的其它勘测设计和技术服务。
【3】计划工期:
(1)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本并取得审查意见,及完成工程核准所需的专题专项报告编制并负责取得审查批复意见。
(2)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工程核准前全部工作,完成项目申请报告,并配合发包人完成省市级项目核准申报。
(3) 项目取得核准审批后,至2023年2月28日前,按照发包人档案管理要求,移交项目档案。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风电场勘测设计的合同业绩2份,所涉及业绩项目均已经投产发电。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投产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9-09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9-14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