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霍邱县冯瓴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EPC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霍邱 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霍邱 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龙源霍邱冯瓴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位于六安市霍邱县冯瓴镇,本项目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131.544MWp,交流侧容量为100MW。新建1回110kV送出线路至220kV俞林变。
招标范围:光伏110kV升压站至已建俞林220kV变电站采用110kV单回架空线路,架空路径长度为34.8km。俞林220kV变电站110kV出线段采用单回电缆,电缆路径长度0.2km。本招标项目为EPC工程,承包人应负责该项目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以及施工协调、通道清理、永久占地赔偿、青苗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临时租地(含土地手续办理)、迁移补偿、林木砍伐(含手续办理)、“三跨”组织施工及协调(含手续办理、跨越架、网搭拆和安全监护措施等)、施工合规性手续办理等;根据环保局、淮委、水利局、自规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批复要求,负责环评、水保、航评、洪评、安评措施的设计、施工;负责对接质监站完成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取得质检报告,并承担会务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等有关费用;负责专项试验、专项验收、协调解决与电网公司相关的事务(包括跨越线路停电、线路验收、倒送电等)、民事协调等与本工程的一切有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倒送电,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三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10kV及以上输电工程或变电工程施工或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10kV及以上输电工程或变电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10kV及以上输电工程或变电工程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10kV及以上输电工程或变电工程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9-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9-20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