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澜沧江流域梯级电站水土保持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一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澜沧江流域在(筹)建和已投产各梯级电站,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原则,在遵循实现自动管理能力的组织形态和管理模式基础上,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通过信息全记载、全监控、全追溯,实现“数据自动采集、信息深度融合、管理精细规范、决策智能支持”的智能化流域水土保持管控平台,满足流域水土保持管理全面智能化要求,分两期建设完成。本项目为澜沧江流域梯级电站水土保持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一期)。包括总体框架搭建,项目区域现场航飞、倾斜摄影三维建模及数字底座构建;项目水土保持基础数据录入和重点区域以及要素的查询展示;设计、采购、开发、布设自主巡航驾驶及直播系统和物联网智能摄像监控系统相关软硬件的设施设备;完成澜沧江流域梯级电站水土保持综合信息管控、水保信息管控、现场智能管控、水保监管自查、技术单位管控、辅助决策管控、移动APP开发7个板块的系统开发及构建;水土保持各类要素信息、三维模型、二维影像数据的融合、查询、展示、统计、计算等功能的开发,同时基于知识库的持续积累,完成管控预警功能及辅助决策功能。实现管理信息的网络推送和处理。
招标范围:澜沧江流域梯级电站开展水土保持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一期)项目建设工作。主要包括:
①开展澜沧江流域水土保持智能信息化监测系统规划与设计,总体框架塔建,依托流域电站实现管理信息的网络推送和处理。
②项目区域现场航飞、倾斜摄影三维建模及数字底座构建。
③项目水土保持基础数据录入和重点区域以及要素的查询展示。
④依据项目特点,设计、采购、开发、布设自主巡航驾驶及直播系统和物联网智能摄像监控系统相关软硬件的设施设备,机房服务器、网络安全设备。
⑤以电站项目为依托,完成水土保持综合信息管控、水保信息管控、现场智能管控、水保监管自查、技术单位管控、辅助决策管控、应用支撑功能7个板块的系统开发及构建,移动APP的开发及构建。
⑥水土保持各类要素信息、三维模型、二维影像数据的融合、查询、展示、统计、计算等功能的开发,同时基于知识库的持续积累,完成管控预警功能及辅助决策功能,实现管理信息的网络推送和处理。
⑦运维服务,项目建成验收后在1年内投标人应提供运维服务,组织运维服务团队,如在项目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须提供7*24小时服务,如须到现场服务,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
服务期:计划2023年09月0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2025年10月31日完成建设、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其中系统建设期14个月,运维期12个月。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澜沧江流域梯级电站水土保持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一期)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4星及以上证书,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4星及以上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2.3业绩要求:
近十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项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信息化项目或水利水电工程信息化项目业绩,以及1项及以上1000MW及以上水电站的可研阶段或招标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含正在进行的)。
(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日期页及能体现业绩工作内容的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水电工程信息化或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监测项目的评价或咨询或审查的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②技术负责人:近10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水电工程信息化或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监测项目的评价或咨询或审查的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人员须附相关证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任职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相关证明、近1年社保缴存证明)等。)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7月25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