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海南东方东河镇苗村2.32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
(1)海南公司东方昱和养殖场4.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三家镇境内,乐安村以西 1.2km 处,为昱和养殖场厂区内,项目所在地道路路况良好,交通便利,通信发达,规划总用利用屋面积约33223m²,利用共建的轻钢屋顶、混凝土屋顶和养殖场畜牧区进行建设。本项目规划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总容量为 6.1MWp。整个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光伏方阵、 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及监测控制系统组成。场区内实际布置装机总容量 6.1MWp,共 11045 块 550Wp 光伏单晶硅电池组件,25 个 196kW 组串式逆变器、2 台升压箱变以及 10kV 配 电装置等。光伏电站采全额上网的运行模式,东方市昱和养殖场光伏以 10kV 电压等级接入系 统,拟以一回 10kV 线路 T 接至 10kV 玉雄线 315 号。本工程接入系统设计以接入系统审查意见及其批复为准。
(2)海南公司东方东河镇苗村2.32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地位于海南省东方市东河镇广坝居 S314 省道东侧,为东河镇苗村搬迁安置区内,项目所在地道路路况良好,交通便利,通信发达,是利用 173 栋建筑屋顶和168处庭院建设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本项目规划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总容量为 2.9MWp。整个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光伏方阵、 组串式逆变器、汇流箱、箱式变压器、10kV 预制舱及监测控制系统组成。场区内实际布置装 机总容量 2.9MWp,共 5334 块 550Wp 光伏单晶硅电池组件,12 台 196kW 组串式逆变器、4 台 汇流箱、1 台升压箱变以及 10kV 配电装置等。光伏电站采全额上网的运行模式,海南东方东 河镇苗村 2.32MW 光伏以 10kV 电压等级接入系统,拟以一回 10kV 线路 T 接 10KV 广坝农场线 17 队公变支线。本工程接入系统设计以接入系统审查意见及其批复为准。
招标范围:2个项目总装机容量为9.0MWp(直流侧)光伏电站EPC交钥匙工程,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并网发电的全部工程(注:光伏组件为甲供设备)。投标方负责以下工作:(1)负责办理项目地方施工许可文件,包括在项目所在地办理设计、施工备案手续等,负责办理送出线路相关手续,协助办理完成电力并网手续。(2)工程部分:东方昱和养殖场场4.5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负责同养殖企业方共建屋顶(相关说明见合同专用条款),海南东方东河镇苗村2.32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利用168处庭院及停车场建设棚式光伏,其造型装饰须符合民族风格,光伏发电区等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及全部相关设备采购:完成施工需要的一切机械、装卸、转运、临建、施工用水、用电、通信、进场道路、场平、属地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特殊环境施工等措施及工作;工程完成验收移交前的成品保护、资料编制等工作。其中,工程协调及属地协调相关工作及费用在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进一步说明。(3)工程管理部分:保证提供的电气设备安装和材料、附件需符合相关电气标准规范并达到设计要求,工程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接入系统设计等,光伏场区的勘察和测量、荷载计算及荷载报告)自购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以及发包方提供的设备、材料自交接地点到施工现场的运输及保管(如有“仓储”或“材料设备保管”)负责完成本项目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并完成项目相关施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发包方完成竣工验收。(4)项目调试、验收、质保、生产准备部分:负责本项目(包含光伏发电区、并网相关设备等)所有调试、试验工作(含施工前拉拔试验至并网前空载试验在内的全部试验内容)、负责本项目并网验收工作(包含电网公司、跨越工程、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负责项目生产准备相关物资采购。(5)本工程作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关于工程范围,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前期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计划工期: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2月10日,2022年12月10日完成并网发电。
2.2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光伏EPC工程合同业绩2项,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E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EPC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如施工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内的相关要求。
(2)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9-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9-22 16:30: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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