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0MW低热值煤热电新建工程烟气脱硫EPC总承包项目建安工程项目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中煤平朔安太堡2×350MW低热值煤热电新建工程烟气脱硫EPC总承包项目建安工程项目,为满足环评要求,要求吸收塔出口SO2浓度<32mg/Nm3、出口烟尘排放<5mg/Nm3(标态,干基,6%O2)。本工程建设规模为2×350MW超临界直接空冷机组,配置2×119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炉外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公用系统如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浆液排空及回收系统、石膏脱水系统、石膏贮存系统及工艺水等系统按2台350MW机组设计。
土建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所有满足2×350MW机组脱硫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土建、总图运输、水工、暖通、建筑电气等专业内容的施工、制造及安装、设备、采购、运输及储存、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安装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所有满足2×350MW机组脱硫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工艺部分和仪表控制部分(DCS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除外)的所有设备和所有材料的卸车、现场保管、二次搬运、安装、单机调试和消缺等,以及配合招标人进行分系统调试、联合调试、试生产、考核验收、竣工验收和数字化移交等。所有设备和所有主材料的采购、供货由招标人负责。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机组计划于2023年4月10日1#机组具备通烟气条件,2023年6月21日#1机组168h满负荷整套试运移交试生产,2023年6月10日2#机组具备通烟气条件,2023年9月21日#2机组168h满负荷整套试运移交试生产,最终以合同签订时确定的时间为准。
2.4 建设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中煤平朔安太堡露天煤矿工业广场。
2.5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清单报价)。
2.6 发票要求:建安工程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2.7 付款方式: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预付款支付:无预付款。
建安工程进度款:
(1) 支付进度及额度
1)建安工程款按照施工月进度的90%付;
2)机组移交生产且竣工结算完成后支付至97%;
3)3%作为质量保证金,按168h满负荷试运行结束起12个月后60个工作日内,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应的付款资料后,发包人应将其余的质量保证金核发给承包人。
4)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根据建安工程的实际进度和付款情况,经发包方审核后按照进度款开具。
(2) 建筑安装工程费,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于每月16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当月完成工程的进度款申请,说明承包人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额,并提供证明应获得该款额的文件。在收到承包人付款后必须及时向分包商付款。
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根据付款计划本次可申请支付的进度款金额;
2)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
5)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3.3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3.4 投标人须具有4台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配套烟气脱硫土建施工工程业绩和4台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配套烟气脱硫安装施工工程业绩,并出具施工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的证明文件(提供相关合同文件及施工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的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合同文件须包含封面、签字页和参数页,合同内容须能体现电厂生产/投产日期和参数)。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或者机电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提供相关证书及承诺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09-16 09:00到2022-09-26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