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皇木镇竹子坪区域,距汉源县县中心直线距离约30km,皇木镇到场区道路为乡村道路,经局部挖填,大型货车可直达项目区域。项目建设规模100MW,容配比1.33.同期建设一座配套220kv升压站。升压站含100MW的35kv/2200kV主变1台、160MW的110kv/220kv主变1台,及配套建筑仓库、办公和生活楼,消防、安监、10kv备用电、专用光纤、供水等。升压站35kv一次和变电站二次系统采用预制舱方案,1110kv、220kv一次采用GIS方案。外线工程根据一体化规划要求统一建设,不包括在本标段内。光伏电站规划用地面积约3500亩。光伏电站站址均为缓坡山地,海拔高程约为 2100~2800m。(该区域可能存在冬季施工影响)。
(1)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不分标段(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场区:勘察设计(地质详勘)、设备采购供货(除本工程所需的组件由甲方供应以外,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其他所有设施、设备、材料等均由乙方提供)、场地平整,场内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箱逆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场区围栏,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进场道路、场内道路施工,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含甲供组件保管、二次转运及安装、调试等;防洪、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
2)场区内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包括不限于):勘察设计(地质详勘);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供货、保管、二次转运及安装、调试;场地平整、场内道路、综合楼、站区围墙、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完成防洪、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含电力质监站及委托单位验收、并网验收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以及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等的配合办理)。
升压站初设阶段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出线塔位置坐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
3)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样件外送检测试验、质量监督、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桩基拉拔试验、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4)完成项目的专项验收(环保、水保、消防、复垦、质检、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升压站电磁辐射、项目启动验收等)和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
5)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进场道路的设计、施工、验收及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
6)负责工程所需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树木砍伐补偿及手续办理、临时施工占地赔偿;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协调工作;负责办理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工程所需全部证照及开工手续办理。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人负责。
(2) 特别提醒事项
关于工程范围,本招标项目作为EPC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前期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地块调整、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不含接入批复相关事项)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本项目升压站以220kV门型架为分界点,门型架及门型架内由本招标项目实施,出线挂线设备及安装不在本招标范围,出线终端光纤熔接盒至升压站通信机房光纤配线架的光纤敷设由本招标项目负责,在送出线路搭接期间须指派专人配合和看守并保证相序正确。
(3)合同生效条件:
由于本项目正在履行备案程序,故本项目合同生效条件为(须同时满足):
①本项目通过招标人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完成集团公司备案;②本项目通过地方行政部门备案。
若上述任一条件未成就,则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4) 工期
本EPC总承包工程施工工期计划于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2月30日。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并网的相应验收、试验和调试工作,工程全容量并网发电。自并网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消缺,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个项目100MW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其他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的设总或副设总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其他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总或副设总、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或总工程师及以上)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其他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或总工程师及以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9-20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9-26 16:00: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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