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齐富地区
2.2 项目规模: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富发、富热、齐热电厂石灰石框架招标采购 |
电厂生产所需石灰石约44000吨(富发约22000吨、富热约6000吨、齐热约16000吨)碳酸钙(CaCO3)含量≥90 |
500 |
一次公告已支付标书费的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二次公告只需报名,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项目负责人在标书发售结束后开通下载权限。第一次招标已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的将按照否决投标处理。缴纳的保证金将按原路退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富发、富热、齐热电厂石灰石框架招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石灰石生产企业的《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
6.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2021年或2022年的石灰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内容必须包含碳酸钙。
7.投标人为石灰石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石灰石生产企业的《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
8.投标人近四年(2018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1项石灰石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每个影印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参与资格)
9.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1年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依据成立期限提供财务报表。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9-21 12:00到2022-09-3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