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MW集中式风电场新建工程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县刀坝镇、天堂镇。
2.2 建设规模:新建一回 110kV 送出线路,长度暂定 10km (架空线路部分 9km,地埋部 分 1km) ,同塔架设 1 根 24 芯 OPGW 光缆,在 110kV 天堂变侧新增扩建至升压站 110kV 出线 间隔 1 个。 (含可能存在的线路迁改)
2.3 计划工期:暂定 2022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3 年 6 月 9 日,180 日历天。 (以招标人 正式下达通知为准) 。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4.1 印江白京岩风电场电站 110kV 送出工程立项及合规性相关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 于:送出工程立项所需路径协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水保、压矿、林地、环评、建设 用地等合规性手续办理。
2.4.2 印江白京岩风电场电站 110kV 送出工程设计,应包含但不限于此:工程采购范围 内印江白京岩风电场电站 110kV 升压站~天堂变电站 110kV 进线间隔 (含电气一、二次及远 动、继电保护、通信等) 、线路工程、OPGW 光缆、印江白京岩风电场电站安全稳定控制系 统等的施工图设计及评审 (所有设计需按贵州电网公司入网标准和要求执行)。
2.4.3 印江白京岩风电场电站 110kV 送出工程所需设备采购供货,供货范围应包含但 不限于此:110kV 送出线路施工 (包含通讯系统) 、塔基标识 (按贵州电网公司标准编号并 挂标识牌) 段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的供货;110kV 线路工程和天堂 110kV 变电站内涉及线路接 入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的供货、贵州电网公司要求增加或改建的所有涉及接入的设备;印江白 京岩风电场电站安全稳定控制系统的设备及材料供货。 (所有供货设备 (含材料) 需按贵州 电网公司入网标准和要求执行)。
2.4.4 线路工程、天堂 110kV 变电站隔涉网范围内电气、土建、安装、通讯工程施工 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此:所有设计、供货范围内涉及的土建、安装工程 施工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工作;与贵州电网公司侧所有调试及工作协调,负责二次设备通信 室配线架至送出工程光缆的熔纤,配合通信通道开通调试、上传调度数据网、远动信息的业 务通道开通及调试。
2.4.5 本项目所需的手续及相关费用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此:青苗赔偿、征地赔偿以及 所有涉及到的赔偿;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与地方林业部门、农业、公安 (涉及基坑爆破 时) 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协调及发生的费用;天堂 110kV 变电站内涉及线路接入所需所有 费用;与贵州电网公司及地方供电局、县局直属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以及线路验收整改协调, 停送电资料报备及停电相关手续办理,协助业主办理并网协议、购售电协议、调度协议等相 关工作;负责设计成果的所有评审;负责征地手续的办理。
2.4.6 若 110kV 送出线路穿越风景名胜区、公路(含高速) 、铁路 (高铁) 、桥涵、水 源保护区等重点部位需取得相关专项报告,若线路通道需进行树木砍伐需取得林业部门的批 复报告,并承担相关费用。
2.4.7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计、设备、材料、施工、 调试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 提及,但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 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4.8 送出工程投运 45 天内按规范移交调试报告、工程档案、竣工验收等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且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设计 (送电工程、变电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和“电力 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 3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 工投运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须 包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及签字盖章页) 和竣工类证明材料扫描件。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 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个及以上 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投 运业绩的项目经理。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 力工程专业类高级工程师。
3.4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 28 号令)相关要求。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 (2019 年至 2021 年) 每年净资产大于 0,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2 家: (1) 联合体牵头人必 须是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3.7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7.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