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准东露天矿地面生产系统日常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大量煤尘,人工清理煤尘效率较低,综合除尘工作难度加大。安装工业吸尘系统通过吸尘、过滤、沉降,最终排放到胶带上,代替水冲洗,可大大降低人工劳动强度。
2.1.2工业吸尘系统在露天矿冬季低温环境下,须解决煤尘结露、冻结、粘结等问题。在达到良好清扫效果的同时,要保证吸尘系统操作、检修维护便捷,系统实现集中自动控制和就地手动控制。
2.1.3 系统覆盖区域:
(1)207胶带机廊道及驱动间(包含胶带机头、机尾)。
(2)208胶带机廊道及驱动间(包含胶带机头、机尾)。
(3)上6、上7胶带机走廊(包含胶带机头、机尾)。
(4)筛分破碎车间一层至七层。
(5)301、302 胶带机廊道(包含胶带机头、机尾)。
(6)1#、2#、3#圆筒仓上地面。
(7)901胶带机廊道(包含胶带机头、机尾)。
(8)902胶带机廊道(包含胶带机头、机尾)。
(9)5 #圆筒仓下环式给料机2层、3层。
2.1.4招标范围: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工业清扫除尘系统 |
等同于ZHCC-45 |
套 |
1 |
处理风量:≥3000m³/h,包含三套子系统 |
2.1.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2.1.6交货地点:准东露天煤矿(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综合服务区展览中心东侧)。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业清扫系统类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业绩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9-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0-08 18: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