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基建公司红柳煤矿矿井水复用及管路改(扩)建项目二级处理水厂超滤反渗透系统成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红柳煤矿、麦垛山煤矿是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田鸳鸯湖矿区最南端的两个800万t/a生产矿井,该两对矿井井田相邻,已建成共用的洗、储煤系统及矿井水处理系统。为了响应国家的相关环保政策,达到矿井生产全部采用复用水并把水厂富裕产水送至宁东煤化工园区替代部分黄河水的目的,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红柳煤矿建设本项目。
红柳井田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东部地区,行政区划隶属灵武市宁东镇和马家滩镇管辖。距银川市约 66km,在灵武市以东约 50km 处,地理极值坐标位于东经 106°41′38″至 106°49′18″,北纬 37°47′49″至37°56′56″之间。
2.1.2:招标范围:
供货范围为二级处理水厂扩建部分工艺及控制设备成套(含产品水池及产品水复用泵房),包括了系统设备的采购、指导安装、指导调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不包括管道、电缆等安装材料及土建、安装、联合调试、联合试运转等部分。
(1)新建二级水处理车间相关设备
1)超滤系统:含超滤膜组、配套水泵、自清洗过滤器、压缩空气、储药、加药及化学清洗系统、配套组架、阀门、仪器仪表、自控等。
2)反渗透系统:含反渗透膜组、配套水泵、保安过滤器、储药、加药及化学清洗系统、配套组架、阀门、仪器仪表、自控等。
3)扩建设施与已建设施相关转输水泵
(2)产品水复用泵房设备:含产品水至梅花井煤矿输送泵2台(1用1备,再预留1台水泵位置)、产品水至已建一期水处理车间转输泵2台、反渗透冲洗泵2台、厂区生产绿化泵2台、潜污泵2台、消毒设备1套等。
(3)DCS集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应重新编程,整合整个矿井水处理厂的集控系统。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20000120 |
超滤反渗透系统成套设备 |
套 |
1 |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不划分标段(包)。
2.1.4:交货期:签订技术协议后首批到货时间为90天内,剩余货物150天内全部供货到现场。
2.1.5: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红柳煤矿。
2.1.6: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的60%,安装调试合格付合同总价的30%,留质保金10%,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1.7:支付形式:货款以银行汇款支付。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4年9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1项矿井水处理设备(设备费合同金额不小于4900万元,设备含:超滤装置产水能力≥1000m³/h;反渗透装置产水能力≥800m³/h)业绩且成功投运的,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9-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0-08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