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概况:营口电厂2022-2023年度屋顶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具体内容为项目投资机会分析、可行性研究(包括评审)、编制《建筑物结构承载力检测报告》和加固方案(若有)、初步设计(包括评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电力行业、华能集团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满足招标人立项、核准、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招标人取得上级公司立项批复后,投标人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招标人取得上级公司投委会投资决策批复后,投标人进行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
2.2 规模:营口电厂2022-2023年度屋顶光伏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00MW,分为若干个项目实施,每个项目容量在10MW以上15MW以下。
2.3 招标内容:
2.3.1可行性研究阶段
投标方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光资源数据和屋顶资源条件开展投资机会研究,完成投资分析报告的编制,满足上级公司对项目立项的要求;
投标方收集光伏场区资料,避开敏感性因素,对组件布置区域遮挡情况及电站接入条件现场勘查,编制屋面防水专题报告,建筑物防火专题报告。委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建筑物承载力校核并编制建筑物荷载校核专题报告与实物校核报告(包括加固方案),满足项目备案要求;
投标方按照集团公司规范、导则、典设、范本等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包含必备图纸、可研概算、经济评价,概算的编制须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光伏发电工程标杆造价指标(2021版)》为依据,由投标方负责按照华能集团相关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外审工作,包括组织评审会、对报告的各项内容进行全面审查,整理会议纪要,出具审查意见等(相应的差旅费、会务费、评审费等费用,与报告审查相关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报价中),确保经过审查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审查报告满足投资决策和备案要求。并协助招标人履行项目备案和电网接入手续办理。
2.3.2勘察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1)初步设计阶段:按照集团公司规范、导则、典设、范本等要求编制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工程地质勘察、重点区域1:500地形图测绘、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包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包括对太阳能资源的评估分析、工程建设条件、工程建设任务及规模、光伏系统设计方案、电气、土建、工程概算、财务评价等专业章节),概算须与可研进行对标,并严格对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光伏发电工程标杆造价指标(2021版)》;
投标人在可研的基础上,收集完善光伏场区资料,避开敏感性因素,对屋顶承载力、组件布置区域遮挡情况及电站接入条件现场勘查与复核,对建筑物荷载校核专题报告与实物校核报告(包括加固方案),屋面防水专题报告,建筑物防火专题报告进行优化;
由投标方负责按照华能集团相关要求,委托第三方开展外审工作,包括组织评审会、对报告的各项内容进行全面审查,整理会议纪要,取得评审意见等,满足上级公司对初设的批复要求,相应的差旅费、会务费、评审费等费用,与报告审查相关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2)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按照华能范本编制招标文件、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申报QC科技成果、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
(3)竣工图阶段: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4)设计总结阶段:项目投产一年后,开展项目设计总结工作,总结工程设计的优点和经验教训,提炼优化设计成果,重点对光资源评估、设备选型、基础设计、道路优化、集电线路、开闭站设计,升压站设计、防雷接地设计、监控系统等进行专题总结。
2.4 具体项目合同服务期:
2.4.1框架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项目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2.4.2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招标人不保证全部规划装机容量在服务期内实施,也不保证对全部规划装机容量签订服务合同,招标人有权根据上级公司的管理规定或就该地区特殊项目进行单独招标。
2.4.3框架协议签订:由营口电厂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为确保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如发生中标供应商不能按合同约定履约时,招标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框架协议。
2.5 本项目合同生效条件
2.5.1 本框架协议在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5.2招标人及其管理单位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与投标人签订具体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合同。具体光伏发电项目服务合同在招标人(包括项目单位)及投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近 3 年(自2019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光伏项目的可研或设计业绩3个及以上,累计容量10MW及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内附主要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等关键内容的业绩证明材料)。
3.2.3本工程拟任设总:具备注册(供配电或发输变电)电气工程师证书(提供相应的注册证书扫描件)。
3.2.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9月28 日9:00起至2022年 10 月 9 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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