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CBNB-20223280G磋
公布日期 : 2022-09-29
项目概况: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金融联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4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NB-20223280G磋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5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采用B/S三层应用体系结构;(2)采用微服务架构为应用设计架构;(3)采用Spring技术体系作为系统开发平台;(4)采用MVVM设计模式作为用户界面开发;(5)以SOAP/REST技术作为数据传递接口标准。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60天内完成并验收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中国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309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政府采购云平台 (线上);(2)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309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的政策: 2.1.1执行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2.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2.2标前准备: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3投标文件制作: 2.2.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2.2.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 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2.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3本公开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 2.4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5供应商如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309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2.7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7.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 拟在距开标一个工作日前到件的,邮寄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7.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安排持当地政府要求的时限期内的核酸阴性证明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8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 2.9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2.10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11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2.8-2.10条内容废止。 2.12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2.13本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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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bbidd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