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
2.2.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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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石粉采购 |
2023年度脱硫系统用石灰石粉采购,预估用量2.5万吨,具体需求量以实际需求通知发货为准。 |
2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石灰石粉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及以上已实施完成的石灰石粉供货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被“信用能源”网站列入“联合惩戒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被中电联列入“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与招标人存在诉讼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0-09 16:00到2022-10-1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