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广东中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92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广东中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92MWp分布式光伏项目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银海大道南38号,本项目安装光伏系统的建筑物为彩钢瓦屋面,场地开阔,周围无高大建筑和遮挡物,可用屋顶面积约9000平方米,规划装机容量1.192MWp。本项目采用2168片550Wp 单晶硅高效组件,选用100kW组串式逆变器,项目采用高压侧并网的方式,即光伏组件经串联成子阵列后接入组串式逆变器,经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成为交流电经箱变升压至10KV后接入公共电网10kV线路。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初步设计评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负责电网公司、属地政府、以及广东中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并网等专项验收及手续办理(获取相关证件),及第三方单位对项目的整体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以及因政府系统、电网系统政策要求所要缴纳的一切费用;负责项目所在广东中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入场流程及施工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总价达到标准,即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3工期:招标人通知开工后60日内并网发电。
2.1.4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银海大道南38号
2.2其他:合规手续办理:
【1】以供电局接口分界点为界(具体接口分界点以与供电局签定的协议为准),项目开工的所有手续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包括提交满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供电局要求的各种文件,与电网的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的签订协调,通过并网验收的保护定值单审批手续办理等。
【2】本项目难点在于涉及屋顶业主方的屋顶物业,项目工期紧张,协调难度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难度大。考虑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指导方针,应屋顶业主方要求,投标人应编制《施工管理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一并提供。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经屋顶业主方盖章确认的《施工管理协议》。
【3】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9.其他资料 《投标承诺书》”,承诺若中标,则承担所有与屋顶业主方沟通协调的事项。本工程工期为招标人通知开工后60日内并网发电。若由于屋顶业主方与中标人的协调问题或“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9.其他资料《施工管理协议》”在合同签订前未经屋顶业主方盖章确认等原因,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导致项目投产的时间拖延,将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的所有损失,请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充分考虑以上实际情况,进行投标决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至少2个担任1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至少1个担任1MWp及以上光伏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和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有证书持有者本人双签名,否则为无效证书,具体要求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飘窗提示)。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0-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0-1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