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尘器及输煤系统微雾抑尘设备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京能十堰热电联产二期工程 3 号机组项目塑烧板除尘器及输煤系统微雾抑尘设备项 目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十堰热电联产二期工程 3 号机组项目塑烧板除尘器及输煤系统微雾抑尘设备项目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方应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为国内 2 台 300MW 及以上燃煤机组提供塑烧 板除尘器设备设计、制造并供货业绩,并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为国内 2 台 300MW 及以上 燃煤机组提供输煤系统微雾抑尘设备设计 、制造并供货业绩 (以机组台为计数单位 ,提供合 同扫描件,所提供的材料中需体现机组容量,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参与本标段投标;(须按第八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相关内容提供信息)
②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③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2 年 10 月 12 日 16 时 至 2022 年 10 月 17 日 16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