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开都河公司集控中心机电部分之集控机房设备采购(含安装)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都河公司或公司)于2004年6月在库尔勒市注册成立,主要负责新疆巴州开都河中游河段水电开发经营,以及新疆巴州新能源项目开发。截止2021年12月,公司在运察汗乌苏(330MW)和柳树沟(180MW)两级电站总装机510MW;后续待开发常规水电项目4个、抽水蓄能项目2个,规划总装机约3100MW。
根据生产运行管理的需要,开都河公司拟在库尔勒市建国北路和英下路西北角建设开都河流域集控中心。集控中心系统设置在集控中心办公大楼内,集控中心与流域梯级电站的通信通道采用租用电力专线、运营商专线通信通道的方式来解决,对未来规划建设的各电站,在集控中心预留接口和位置,以便未来电站接入。
集控中心办公大楼建筑层数:地下一层,地上七层;层高:地下室层高5.6米,一层5.4米,二层至六层4.2米、七层5.4米。机房设置在集控中心办公大楼6层东侧(建筑面积242.8平方米),蓄电池室设在集控中心办公大楼负一层(两间,每间建筑面积25平方米)。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
2.1.2.1微模块机房设备:18柜位微模块机房、20柜位微模块机房、微模块机房动环管理单元;
2.1.2.2 UPS电源系统设备:UPS电源、蓄电池组、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
2.1.2.3负责以上设备的供货、运输、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涉及本项目系统之间的动力、通信电缆的供货安装调试。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供货后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2.1.4交货地点: 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集控中心(库尔勒市建国北路和英下路西北角)。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微模块机房设备供货(含安装)合同业绩2份(制造商、投标人签署的合同均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2)代理商需提供代理授权书和生产商(委托方)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生产制造资质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0-13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0-18 18: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