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至2024年度厂区消防保卫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符离镇宿州公司厂内
2.2.项目规模:2×6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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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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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厂区消防保卫外包项目 |
宿州公司门岗执勤、厂区巡逻、突发治安案件的应急处置,防洪应急处置,保卫文字性资料整理归档及迎检工作;义务消防员及公司员工消防业务技能培训、正压式呼吸器日常检查与气瓶充装、突发性火灾扑救、消防车巡逻车的使用管理与常规保养、消防器材管理、履行动火作业消防职责等工作。 |
200 |
备注:宿州市公安局规定,在宿州市开展安保服务的企业,必须在当地备案,有关备案要求请提前咨询宿州市公安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2024年度厂区消防保卫外包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应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
5.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企事业单位消防保卫服务业绩,且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合同封面、关键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主要信息,字体、公章等内容须清晰可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0-15 10:15到2022-10-2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