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区域
2.2.项目规模:液氨约3900吨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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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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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环保所属新疆区域分公司2022-2023年年度液氨框架协议招标采购 |
液氨框架协议(3900吨)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环保所属新疆区域分公司2022-2023年年度液氨框架协议招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授权。
6.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应具有液氨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氨或氨;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氨或氨。若有其他要求,可由招标人自行选择。
7.投标人提供至少近三年( 2019年 1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3 项国内火电厂液氨供货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设备规格数量、双方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响应资格。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内容报价或者未划分内容的同一项目报价。
9.供应商需提供本年度与生产厂家的供货合同或授权委托书。
10.报价时需提供近期三个月内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液氨品质化验单。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0-17 12:00到2022-10-24 17:00。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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