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2022-2023年粉煤灰、炉渣销售承包及灰场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可门港区
2.2.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一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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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1、2号机组粉煤灰销售承包 |
2022-2023年1、2号机组粉煤灰的对外销售和接卸、转运、运输及灰库的管理等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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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3、4号机组粉煤灰、全厂炉渣销售承包及灰场管理 |
2022-2023年3、4号机组粉煤灰的对外销售和接卸、转运、运输及灰库的管理等,以及负责承包招标人全厂的炉渣销售承包以及灰场的日常巡查与维护管理。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2-2023年1、2号机组粉煤灰销售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没有处于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6.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粉煤灰生产企业或粉煤灰销售代理商,且为一般纳税人。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粉煤灰处置业绩1项,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可见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
8.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财务报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022-2023年3、4号机组粉煤灰、全厂炉渣销售承包及灰场管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没有处于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6.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粉煤灰生产企业或粉煤灰销售代理商,且为一般纳税人。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粉煤灰处置业绩1项,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可见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
8.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财务报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10-17 10:00到2022-10-2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