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水光互补项目乐拉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硕曲河古瓦水电站水光互补项目乐拉光伏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 州稻城县邓波乡山顶缓坡平坝, 场址中心坐标约为 E99°59′46″, N29°23′37″,海拔 高程 4450-4510m。
2.2 建设规模:硕曲河古瓦水电站水光互补项目乐拉光伏电站项目设计额定容量为 200MW,规划装机容量不小于 230.48064MWp (直流侧装机容量) 。拟采用540Wp 单晶硅 组件,光伏区用地面积约 4765 亩, 共 64 个子方阵, 其中32 个固定式支架方阵,32 个平单 轴跟踪式支架方阵,由生产区及升压站两部分组成。光伏场区通过 9 回集电线路接入 220kV 升压站,升压站经约 31.8km 架空送出线路通过古瓦电站 220kVGIS 间隔接入电网。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 2022 年 12 月 10 日;计划完工时间:2023 年 10 月 10 日;总工期 305 日历天。其中: 2023 年 10 月 10 日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 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2.4 招标范围: 硕曲河古瓦水电站水光互补项目乐拉光伏电站额定容量 200MW (交流 侧) ,安装容量不小于 230.48064MWp (直流侧) 的阵列设计采购施工,1 座 220kV 升压站 的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采购(含随机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专用工 器具等) 、施工、调试、试验、试运、并网手续办理、项目所需全部合规性手续(除⑧中招 标人负责部分) 、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施工用电和用水永临结合设施设备及各类协调工作 等工作内容并承担费用。EPC 承包单位带初步设计方案投标,初步设计方案应优于可研设计 方案(若与招标人提供的可研报告工程量差别较大时(10%以上) ,需要提供详细说明或计 算过程)。具体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施工场地现场踏勘调查、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 等全部勘察相关工作。勘察阶段应对光伏场址的稳定性和建筑适宜性作出工程地质评价,确 定工程区内的建(构) 筑物的总平面布置,以及工程地基基础设计和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方 案,并在后续施工过程中予以实施。
②设计部分包含光伏发电场、升压站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纸 设计、竣工图绘制, 及与工程实施相关的全部设施、设备、材料的勘察设计等工程全过程的 所有设计、服务及相关审查工作并承担费用。所有设计方案实施前应经发包人审查确认。招 标人在招标阶段只提供可研成果报告,中标后提供项目光伏场区、升压站地形图(1:500)。
③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及专用工器具和 备件移交。为保证设备性能质量:a. 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主变、预制舱式 GIS、预制 舱式高压开关柜、预制舱式无功补偿、预制舱式变电站用紧凑型成套设备(含低压开关柜、 光功率预测、直流系统、 UPS 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 、其他预制舱舱体(含综合预制舱、 生活预制舱、危废预制舱、备品备件预制舱舱体) 、35kV 电缆、其他电缆(包括低压电缆、 控制电缆、计算机电缆等)、光缆、 35kV 电缆头等采用暂估价固定报价,在公司框采设备中标候选人名单内由 EPC 总承包合同承包人与公司 或其专业公司、区域公司通过集团采购程序 确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b. 支架(固定式支架、平单轴跟踪式支架) 采用暂估价固定 报价, 在公司框采设备中标候选人名单内由 EPC 总承包合同承包人、发 包人共同通过二次优化评审采购程序确定供应商, 并由 EPC 总承包合同承包人与供应商签 订采购合同;c. 35kV 以下电缆头、电缆桥架等设备、材料须在招标人提供的供应商短名单 中选择(短名单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本电站设备性能指标及整体性能指标必须满足光伏场 址 4600m 海拔及高原环境工作要求。按公司要求本项目主要设备监造和设备监检 由发包人另行委托并承担费用。
④施工协调部分,招标人只负责升压站、光伏区域的征租土地的手续办理并承担费用及 政府核定标准的地面附属物补偿费(超出标准或红线面积的费用和协调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负责征租土地过程所有实际工作(包括完成土地测量丈量工作) 及对外协调工作及相 关协调费和特殊约定费用,负责本项目临时用地的手续办理、各类费用缴纳及相关协调处理 等,负责复垦及迹地恢复并通过政府验收,所有的协调及费用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⑤施工建设部分,包含光伏场区、升压站区域的所有施工内容(含进场道路、含五通一 平、生产生活设施、永临结合的用电用水设施、消防、设备基础、建安工程等) 及配套设施 (含场区围栏、视频监控、门禁系统和电子围栏、标识牌、护坡治理、防洪、消能设施等) , 按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批复方案负责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及监测, 也包含为 落实环保、水保、安全设施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项目。投标人负责本项目 厂用外来电源接入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设备采购、安装、并网验收、移交前的运行维护及与当地电力公司的协调、手续办理等工作) ,施工区范围内各种线路、管道、道路 的交叉跨越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施工安装建设包含工程中所有常规试验、特殊试验及 涉网试验并承担费用。
⑥调试验收包含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一次调频试验等接入电网应完成的所有试验 项目) 、测试、验收(含环保、水保、消防、职业卫生、安全设施、档案等专项验收和竣工 验收) 、并网、启动试运及试运、移交、质保、生产准备培训以及后评价配合工作以及其它 相关联的各项工作;试验中应包含所有涉网试验以及电力监控、光功率预测、网络等保测评、 安全防护评估和公安系统备案, 负责本项目与乡城集控中心监控系统、保信子站等相关系统 的接入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审查、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等费用) 。
⑦检测部分负责升压站、光伏区工程桩检测(含抗拔试验等) 、试桩、地基检测、基建 期及质保期的沉降观测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⑧合规性手续方面,招标人只负责:取得项目备案、可研报告、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安全预评价、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考古调查与文物影响、涉及军事 保护区证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接入系统设计、水土保持方案、使用林 (草) 地可行性研究、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和土地报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航空安全评 估专题。投标人负责除招标人负责部分以外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合规性手续,主要包括但不限 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质量监督、消防设计审查、防雷设计审查、 采伐手续、临时用地批复、施工许可证办理、并网手续、调度、供电手续办理及相关所有手 续办理的工作及其相关费用缴纳及协调发生的费用等全部费用。
⑨负责为发包人及监理在现场提供办公用房 4 间(各 2 间) ,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工 程完工后由承包人拆除、回收及迹地恢复,满足地方环保要求。
⑩负责本项目相关的各项外部协调事务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交通通行、 临时场地、供水供电、网络通讯、当地材料、当地用工及运输、堆转运场、施工干扰、县乡 (镇) 村协调等, 配合发包人开展相关对外协调工作。落实各级政府为满足工程实施需要关 于防火、防疫、安全、防汛等相关措施并承担费用。
⑪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本招标项目与220kV 送出工程项目工作界面
①光伏电站以升压站出线构架第一个绝缘子串为界,构架以内(含构架,升压站套管、 避雷器、电压互感器等设备与 220kV 线路之间的架空线路)由本工程承包人负责。构架以 外(不含构架) 绝缘子串及挂接、接线(包括电气一次连接和通信连接) 为 220kV 送出工程 合同范围,220kV 送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将通信线路挂接至升压站门型构架(预留至站内相关 设备的线缆长度), 通信线路与相关设备接线工作由本项目承包人负责。
②涉网手续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等) 由承包人牵头负责, 送出工程承包人配合。
③送出工程项目负责 220kV 送出线路架设,光伏电站古瓦电站侧接入工作(一、二次 设备接入古瓦电站) ,古瓦电站侧增加间隔的保护、监控接入(仅接入古瓦水电站原来相应 系统) 工作。本项目承包人负责其余全部电网接入工作, 包括本项目接入乡城集控中心。本 项目承包人负责的涉网手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试验单位编制涉网试验方 案; 负责委托具备资质且调度部门认可的单位完成光伏站全站所有保护定值的计算,以及保 护定值录入、校验、检定等工作;负责按照上级调度机构的要求组织涉网设备、二次安防和 安控策略等技术方案审查会议;负责按照《四川并网电厂涉网安全必备条件检查标准》要求, 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必备条件检查; 负责协调组织开展投运前各项专项检查工作; 联系和协 调相关政府部门和电网公司, 促成及时进行检查和及时召开验收或评审、评价会议,协调参 建各方,检查和验收或评审、评价需要的费用,现场配合,检查和验收或评审、评价接待, 会务组织, 资料印刷, 相关咨询费, 协调通过验收或评审、评价,取得验收或评审、评价通 过的文件,指出问题的整改和回复等事项。本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本项目相关验收及配合工 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同时应具有电 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备承装 贰级和承试贰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
投标人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50MW 级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工程 EPC 总承包投运 业绩(以投运时间为准) ,业绩内容应包含设计、施工。(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 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工类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并网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 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可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各联合体成 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 其中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 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 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1) 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应满足: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 级资质,必须在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50MW 级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主体工程设计业 绩。
(2)联合体中的施工企业的应满足: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承装贰级和承试贰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 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必须具有在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50MW 级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施 工总承包投运业绩。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拟派项 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 50MW 级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 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工类证明 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 。
3.5 财务要求: 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 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 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 项,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17 时购买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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