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大渡河生态环境全过程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大渡河公司龚嘴水力发电总厂、 大渡河瀑布沟发电有限公司、 大渡河深溪沟发电有限公司、 大渡河枕头坝发电有限公司、 大渡河沙坪发电有限公司、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大渡河金川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大渡河流域作为岷江的最大支流,水能资源丰富,水电开发程度较高,目前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下尔呷、巴拉、达维、卜寺沟、双江口、金川、安宁、巴底、丹巴、猴子岩、长河坝、黄金坪、泸定、硬梁包、大岗山、龙头石、老鹰岩一级、老鹰岩二级、瀑布沟、深溪沟、枕头坝一级、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沙坪二级、龚嘴、铜街子、沙湾、安谷28级开发方案,其中已开发建成了猴子岩、长河坝、黄金坪、泸定、大岗山、龙头石、瀑布沟、深溪沟、枕头坝一级、沙坪二级、龚嘴、铜街子、沙湾、安谷共14座电站,在建(已核准)巴拉、双江口、金川、硬梁包、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6座电站。其中属于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管辖范围的包括猴子岩、大岗山、瀑布沟、深溪沟、枕头坝一级、沙坪二级、龚嘴、铜街子8座已建电站和双江口、金川、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4座在建电站以及老鹰岩一级、老鹰岩二级、安宁、巴底、丹巴5座规划电站,纳入本次监测范围的电站见表2.1.1-1。
为做好大渡河公司所属电站流域生态环境监测,强化在线自动监测能力,大渡河公司所属企业拟在大渡河流域开展生态环境全过程监测工作,建设“大渡河生态环境全过程监测系统”,在完善现有环境监测站网与体系的基础上,将所有环境监测数据接入进行统一管理和应用,实现与生态环境部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平台的一体化运行与管理。
表2.1.11 监测范围电站基本信息表
流域 |
电站名称 |
地址 |
正常蓄水位(m) |
装机容量(MW) |
坝顶高程(m) |
最大坝高(m) |
建设状态 |
大渡河 |
双江口 |
马尔康县 |
2500 |
2000 |
2510 |
314 |
在建 |
金川 |
金川县 |
2253 |
800 |
2258 |
112 |
在建 |
|
猴子岩 |
康定县 |
1842 |
1700 |
1848.5 |
223.5 |
已建 |
|
大岗山 |
石棉县 |
1130 |
2600 |
1135 |
210 |
已建 |
|
瀑布沟 |
甘洛县 |
850 |
3600 |
858 |
186 |
已建 |
|
深溪沟 |
汉源县 |
660 |
660 |
662.5 |
106 |
已建 |
|
枕头坝一级 |
乐山市市辖区 |
624 |
720 |
626.5 |
86.5 |
已建 |
|
枕头坝二级 |
乐山市市辖区 |
592 |
300 |
595 |
54 |
在建 |
|
沙坪一级 |
峨边彝族自治县 |
577 |
360 |
595 |
|
在建 |
|
沙坪二级 |
峨边彝族自治县 |
554 |
348 |
557.00 |
63.00 |
已建 |
|
龚嘴 |
乐山市市辖区 |
528 |
770 |
530.5 |
85 |
已建 |
|
铜街子 |
乐山市市辖区 |
474 |
700 |
479 |
82 |
已建 |
2.1.2 招标范围
为完善大渡河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站网与体系,满足生态环境部全过程监管要求,本次招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大渡河生态环境全过程监测规划
结合大渡河流域已(在)建及规划水电站建设情况,落实国家相关生态环境监测政策要求,完成大渡河生态环境全过程监测规划报告。
(2)现有环境监测站网完善
1)新建河道水质监测站(监测pH、DO、电导率、温度、浊度、COD共6项指标)8座,新建鱼类增殖站水质监测站2座(常规五参数);
2)新建水温站(表层)10座;
3)将电站已建的水质站、水温站、视频站监测数据共享接入“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平台”。
(3)生态环境全过程监测系统开发
定制开发环境保护智慧采集系统及工具,将环境实时监测数据、环保设施运行数据、环保管理等数据接入大渡河公司数据中心的同时,报送至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平台。
1)环境保护智慧采集系统及工具开发
包括:数据自动采集工具开发、数据智慧采集系统建设、数据管理子系统开发、数据传输工具及接口开发。
2)12座电站历史环境监测及管理数据收集、制作、数字化与人工录入。
3)电站生态环保设施相关数据收集、整理与历史数据入库,主要包括鱼类增殖站、过鱼设施等环保设施基础数据和运行数据。
4)电站倾斜摄影模型、全景照片制作及遥感影像数据等数字化工作,包括:12座电站倾斜摄影模型制作,12座电站全景照片、宣传图拍摄与制作,0.5米分辨率影像数据。
5)软硬件集成与实施
将大渡河现有环境监测设备、已采集数据,既有软件集成为统一的系统进行管理,满足与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平台的对接。
6)配套软、硬件采购及配置
新建大渡河环境监测数据库,实现所有环境监测及管理数据的统一管理。配套采购一套稳定成熟的关系型国产数据库;并相应配置服务器集成至大渡河公司云平台,满足数据采集及传输需求。
7)其他工作
主要包括系统功能测试,系统第三方安全测评,系统培训、验收等工作。
(4)系统、监测设备及硬件的运行维护
在项目建设完成后,成立运行维护团队开展一年的运行维护工作,保障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运行维护工作主要包括设备定期巡检与维护、软件维护等内容。
2.1.3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18个月,合同签订6个月内完成监测站网、数据智慧采集子系统及工具、数据传输工具及接口的调试优化,并通过验收,验收后运行维护服务期12个月。
2.1.4 服务地点
本项目服务地点为四川省,项目所在地位于四川省大渡河流域。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电站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包含业绩要求内容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并提供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7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担任过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经历业绩合同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任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0-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0-26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